目前實施考試承諾制,報名時不在強制需要教證明材料了,但在個别情況需要現場人工核查或者考後資格複審時會要求提供工作年限證明,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曆前、後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截止報名當年12月31日。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對工作年限和學曆有明确要求,在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需要用人單位開具工作年限證明并蓋章,或者在考試報名表上蓋章證明考生的相關工作經驗。
那麼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年限證明怎麼開?要寫哪些内容?
注冊安全工程師有關年限的工作證明必須要填寫以下幾項:
報考人姓名:
報考人參加工作年限:
報考人證件号:
報考人專業工作年限:
最後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證明的最末端要加蓋單位或公司公章證明真僞,并簽署日期。

安全工程師考試工作年限證明,就是考生考試前在工作單位工作了多長時間,這個需要考生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填寫,信息要保證正确性、真實性,不能造假,否則一旦被查出,将被取消考試資格,嚴重者會被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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