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傷可以按深度、損傷機制、嚴重程度、以及合并傷進行分類。
按照深度分:目前國内普遍采用三度四分法,分為Ⅰ度、淺Ⅱ度、深Ⅱ度、Ⅲ度。
按照嚴重程度分為:淺度燒傷(包含Ⅰ度、淺Ⅱ度為),深度燒傷(深Ⅱ度、Ⅲ度)。
為了方便記憶,本文将 4 度分級簡化為 3 度,核心并無明顯差别。牢記以下三步,以後就知道如何緊急處理。
第一步:評估燒傷深度
1.一度燒傷
一度燒傷屬于淺度燒傷,僅傷及皮膚最外層(表皮淺層),生發層健在,主要表現為:
a.皮膚表面呈紅斑狀
b.有局部腫脹
c.有燒灼痛
通常一度燒傷可按輕度燒傷進行處理,但如果傷及手,腳,臉,腹股溝,臀部或主要關節,就需要緊急就醫。
2.二度燒傷
當皮膚表皮全層燒傷并傷及真皮層時被稱為二度燒傷。主要表現為:
a.大小不一的水泡
b.皮膚局部有明顯紅腫,創面有紅白相間的斑點
c.有明顯的疼痛、灼熱感和腫脹
d.如果二度燒傷範圍直徑不超過 3 英寸(7.6 cm),可按淺度燒傷處理。若燒傷面積較大或傷及手,腳,臉,腹股溝,臀部或主要關節等部位,須按深度燒傷處理并要緊急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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