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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再流轉需要注意什麼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1 01:19:14

土地流轉再流轉需要注意什麼? 在農村我們常聽到“土地轉讓”和“土地流轉”的說法,那麼你知道 土地轉讓和流轉有什麼區别 嗎? 土地轉讓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給大家做一個詳細的解答,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土地流轉再流轉需要注意什麼?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流轉再流轉需要注意什麼(土地轉讓和流轉有什麼區别)1

土地流轉再流轉需要注意什麼

在農村我們常聽到“土地轉讓”和“土地流轉”的說法,那麼你知道 土地轉讓和流轉有什麼區别 嗎? 土地轉讓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給大家做一個詳細的解答。

一、土地轉讓和流轉有什麼區别?

農村的土地轉讓,從法律上看,應當有無償轉讓(贈與)、有償轉讓(出售),是将土地所有權贈與買賣的意思,意思是轉讓合同生效後,轉讓物不予返還,除非轉讓合同無效。流轉協議的解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它屬于租賃協議,即将土地出租給他人生産、經營和使用。合同期滿後,土地可以收回“三權”,自己生産經營,使用。無論轉讓合同還是流轉協議,都不能違反國法律,不能與法律規定相沖突,違反法律的合同無效,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農村的土地轉讓方式有哪些?

1.買賣

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由于“買賣”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主要表現形式,我們通常所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權“買賣”

2.抵債

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隻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權買賣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和價金的支付是對等進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權抵債時,價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債視為已付之價金。

3.交換

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财産或特定的财産權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權移轉給受讓人,以此取得受讓人提供的其他财産或特定的财産權益。

4.作價入股

作價入股介于買賣和交換之間,既類似買賣,又類似交換。說它類似買賣,是因為将土地使用權用來作價,所作之價如同買賣之價金;說它類似交換,是因為土地使用權被用來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産或特定的财産權益。

5.合建

在開發房地産時,合建與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都屬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錢建房的合作形式。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設立獨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對價是股權;不設立獨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僅以合建合同約定合作各方産權分配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是房屋建成以後的産權。因合建而分配産權以後原土地使用人雖然擁有部分房屋産權及該房屋占用範圍和公用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卻不再擁有原來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可視為交換的一種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權換取房屋産權。

6.贈予

贈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權無償移轉給受贈人的法律行為。以贈予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移轉沒有直接的對價,它無需價金的支付或财産權利的提供作為對應條件。但土地使用權贈予合同可能會附加其他條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贈予給學校使用時,可能會将土地的使用限于與教育有關的目的。

7.繼承

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時,用地人的死亡會使其繼承人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時,其合并或分立也會導緻合并或分立之後的主體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通過繼承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也沒有直接的對價,但可能會有間接的對價,如在通過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關系中,新公司繼承了原公司的财産,也會繼承原公司的債務,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對價,可能以承擔原公司的其他債務的方式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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