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自序
——《史記》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孔子,孔子卒後至于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和敢讓焉?”
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餘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讨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别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于變;《禮》經紀人倫,故長于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于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于風;《樂》樂所以立,故長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長于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之反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居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以千裡。‘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弑之誅,死罪之名。其實皆以為善,為之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壺遂曰:“孫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鹹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餘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隆,詩人歌之。《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此譏而已也。‘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建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盛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餘嘗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謬矣。”
于是論此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于缧绁。乃喟然而歎曰:“是餘之罪也夫!是餘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隐約者,欲遂其罪之思也。昔西伯拘羑裡,演《周易》;孔子困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膑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于是卒述陶唐以來,至于麟止,自黃帝始。
譯文:太史公說:“先父曾經說過:‘周公死後五百年孔子出生,孔子死後至今又有五百年了,到了繼續聖明世代,考定《易傳》,續寫《春秋》,以《詩》、《書》、《禮》、《樂》作為衡量事物的根本的時候了。‘這番話意思就在這裡吧!意思就在這裡吧!我怎敢謙讓呢?”
上大夫壺遂說:“從前為什麼孔子作《春秋》呢?”太史公說:“我聽董仲舒說:‘周朝的制度衰落廢棄,孔子做了魯國的司寇,推行王道,諸侯們妨礙他,大夫們阻撓他,孔子知道自己的主張不能被采用,自己所推行的王道不能被施行,于是把在此之前二百四十二年中發生的大事記述出來,加以評論褒貶,以此作為天下行事的标準。他貶責天子,針砭諸侯,聲讨大夫,這些都是用來闡明王道罷了。‘孔子說:‘我想隻是把是非挂在口頭上,不如表現在具體的事件中更為深刻明顯。‘《春秋》這部書,上能闡明三王之道,下能分辨人世的倫理綱常,解釋疑惑難明的事理,辨明是非,判斷猶豫難定的事情,頌揚善良,唾棄邪惡,推崇賢良,鄙視不肖,延續即将滅亡的國家,接續已經斷絕的世系,修補弊端,振興衰廢,這些都是王道中的重大事情啊!《易》闡明了天地、陰陽、四時、五行的運行規律,所以長于變化;《禮》規範了人間的倫理綱常,所以長于實行;《書》記載了過去帝王的事迹,所以長于政治;《詩》記述了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的千姿百态,所以長于韻緻;《樂》産生于人們的和樂之情,所以長于陶冶性情;《春秋》明辨了是非曲直,所以長于治理人民。因此,《禮》用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樂》用來抒發人的和樂之情,《書》用來道明如何治理政事,《詩》用來表達人的心意,《易》用來說明變化,《春秋》用來闡明道義。撥亂反正,沒有比《春秋》更切和需要的了。《春秋》全文幾萬字,其中有明确指導意義的隻有幾千字,萬事萬物的分合變化之理都在《春秋》之中。在《春秋》一書中,記載弑君的事件三十六起,滅亡的國家有五十二個,諸侯逃亡失國的數不勝數。考察導緻這樣結果的緣故,都是由于失去了禮儀這個根基。所以《易》中說:‘失之毫厘,差以千裡。’所以說:‘臣子殺死君主,兒子殺死父親,這種情況不是一朝一夕所造成了,而是在很長時間内逐漸發展而成的。’因此,治理國家的人不能不通曉《春秋》,否則前面有讒佞小人卻不能看見,背後有亂臣賊子卻不能知道。做臣子的不能不通曉《春秋》,否則就不能知道日常事務要怎樣辦理才算恰當,遇到事情就不能随機應變,因事而動,作為君主、父親,卻不通曉《春秋》要義的,必然要蒙受首惡的名聲。作為臣下、兒子而不通曉《春秋》要義的,一定會因篡上弑父而被誅殺,落個死罪的名聲。他們實際上都以為是在做好事,卻因為不懂得《春秋》的要義,受到憑空加給的罪名也不敢推卸。由于不通曉禮義的要旨,就會到了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的地步。君不像君,就會受到臣下的觸犯;臣不像臣,就會被誅殺;父不像父,就會失去人倫之道;子不像子,就會忤逆不孝。這四種行為,是天下的大過錯了。把天下的大過錯加給他們,隻好接受而不敢推卸。所以《春秋》是禮義的根基,禮在過錯之前就加以防範,法是在過錯發生後加以懲處;法的作用顯而易見,而禮的防範作用卻不易被人了解。”
壺遂說:“孔子那個時候,在上沒有賢明的君主,在下不能被任用,所以才作《春秋》,為的是流傳下文辭讓後世能夠判斷行為是否合乎禮義,并且希望《春秋》有朝一日能夠成為某一帝王的法典。現在您在上遇到了聖明的天子,在下能夠保守您太史令的世職,各種條件都已具備,各項事情都有條不紊地安放在了适當的位置上,您所論述的,是要闡明什麼呢?”太史公說:“嗯,嗯,不,不,不是這個意思。我聽先父說過:‘伏羲氏極為淳樸厚道,他作了《易》的八卦;堯、舜德澤四海,《尚書》對這予以記載,禮樂也由此而興起;商湯、周武王的功業盛大顯赫,詩人們予以歌頌。《春秋》褒揚善良,貶斥邪惡,推崇夏、商、周三代的盛德,贊美周王室所施行的禮儀教化,它不單單是諷刺而已。‘從漢代興國以來,到當今聖明的天子,已經得到了上天祥瑞,舉行了祭天地的大典,改革了曆法,變更了衣服和器物的顔色;天子秉承天命,降下了無窮無盡的恩澤。與我們有着不同風俗的海外國家,都是經過了幾重翻譯,叩開我們的關塞之門請求進獻貢品,朝見我們的天子,這樣的國家多得說不完。臣下百官,竭力頌揚天子的明德,仍然不能将心中的仰慕感激之情都表達出來。況且,士人賢能而得不到重用,是主宰國家的人的恥辱;主上聖明而他的盛德不能宣揚于天下,是有關官員的過錯。再說我曾經擔任太史令,把聖明天子的盛大德行丢在一邊而不去記載,埋沒了功臣、世家、賢大夫們的功業而不加以記述,這是廢棄了先父對我的教誨,罪過沒有比這更大的了!我所說的記述過去的事情,隻是将他們的世系傳記進行歸納整理,并不是去創作,而先生把它與《春秋》相提并論就不對了。”
于是我就編寫這些文章。過了七年,我就因替李陵辯解而遭受災禍,被囚禁在監牢之中。于是喟然長歎道:“這是我的罪過啊,這是我的罪過啊,身體已經殘廢,再沒有什麼用了!”平靜下來仔細思量一下,又說:“《詩》、《書》中的含蓄隐約的文義,都是處于作者要實現自己的志向而必須深思的地方,從前西伯被拘禁在羑裡的時候,推演出來《周易》;孔子在陳、蔡遭受困厄,卻寫出了《春秋》;屈原遭到放逐,于是賦了《離騷》;左丘明雙目失明,這才著出了《國語》;孫膑被挖去膝蓋骨,但卻論述了兵法;呂不韋因罪谪居蜀地,他的《呂覽》卻得以傳世;韓非在秦國被捕入獄,卻寫下了《說難》、《孤憤》兩篇;《詩經》三百篇,大都是賢人為抒發心中的憤懑之氣而寫出來的,這些人都是由于心意有所郁結,有志難展,空懷抱負,所以才記述過去的事情,想以此作為後世的借鑒。”于是,我終究還是記述了堯唐以來的事情,從黃帝開始,至武帝獲白麟那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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