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芒果都市報道,去年8月張女士經朋友介紹在長沙嶽麓區“超品名車”車行花20萬購入奔馳C200二手車
但在駕駛過程中故障頻發調取保險記錄竟發現這台車曾發生重大事故更換配件101件
維修費用高達47萬多元
全新車價格都才32萬
此前銷售人員稱車況良好 僅修過大燈張女士出于信任并未讓對方出示車輛檢測報告......架橋梁、安全氣囊經過大修三年修4次保險理賠共47萬多元
張女士表示,車輛買回去後經常出現故障,儀表盤報警亮燈、異響,于是她就将車輛送到朋友店裡檢查。通過車輛檢查後張女士得知,自己購買的這台二手車是“精修事故車”,為了驗證真實性,張女士調取了該車的保險理賠記錄時,卻吓了一跳。
車輛理賠明細中,這台奔馳車從2019年至2021年維修了4次,理賠金額共計47萬多元。單次理賠23.9萬元更換配件101件消費者質疑被欺騙
張女士告訴記者,其中2021年1月的一次維修費高達23.9萬元,更換配件共101件,要知道奔馳C200全新車不過32萬左右。
這台二手奔馳車C200,三年修了4次,理賠金額高達47萬多元,張女士直呼“被坑了”,提出退車退款。車行承認為“事故車”前期已經明确告知
張女士表示,她确實是浏陽一家二手車行的工作人員,因自己喜歡奔馳C200,在得知“超品名車”正好在銷售,才通過熟人找到了這裡,但購買這台車子是個人所需。為了證實該車的事故情況有進行告知,“超品名車”車行負責人拿出了一則錄音。
張女士稱,因為自己是汽車“小白”,并無任何使用經驗,她以為車行負責人售車時所說的“前嘴一套”隻是對大燈維修進行了簡單描述。車行拒絕退車退款市場監督管理局介入調查而且合同中也未對事故車進行約定。面對如此的現狀,張女士現場提出退車退款。
随後,長沙嶽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望嶽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立馬趕到了現場。
在雙方簽訂的二手車銷售合同中,雖然沒有“超品名車”車行的公章,但合同附加條款的細則中,足以證明車行參與了此次車輛交易的全過程。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劉玺律師表示,盡管二手車銷售合同屬于個人與個人之間簽訂,但車行具有車輛銷售的權利外觀,在交易過程中積極促成交易成立,而且款項已轉入車行指定賬戶,作為消費者有充分理由相信車行為車輛銷售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車行在銷售車輛時,應當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全面告知車輛具體情況,否則消費者有權要求對車輛進行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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