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體詩又稱今體詩,形成于唐代,并得以盛行。唐代詩人為了與不受格律限制的古體詩相區别,故将其取名為近體詩。近體詩格律極為嚴整,篇有定句,即除排律外每首詩的句數是固定的;句有定字,即每句詩的字數也是固定的;韻有定位,即押韻的位置是固定的,韻腳極為規範;字有定聲,即詩句中各字聲調的平仄也是固定的;聯有定對,即律詩中間各聯要求對仗。與古體詩相比,近體詩的形式更加整齊,節奏更加和諧,但同時,也增添了更多的限制和拘束。
近體詩包括絕句(五言四句、七言四句)、律詩(五言八句、七言八句)和排律(十句以上)三種其中,以律詩的格律作為基準來看,絕句的格律相當于半首律詩,而排律則是律詩在句數上的延長。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近體詩在詩歌創作的格律方面作出了嚴格的規定,這有利于規範詩歌的創作;但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也增加了詩歌創作的難度,更有甚者,後來有人對不入律的詩歌一律予以否定,這點我們可以從宋代詩歌中窺見一斑。這樣,對詩歌的創作造成了較大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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