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見義不為,無勇也。”(《論語·為政篇》第二十四章)
謝付亮簡解
這一章,孔子講明了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大意是,孔子說:“不是你應該祭祀的鬼神,你卻去祭祀,就是谄媚;遇見符合正義的事,卻沒有去做,就是沒有勇氣。”
展開闡釋之前,先分三組,簡單解釋原文中的字詞。
其一,鬼,本義是,古人認為人死後有靈魂存在于世,稱之為鬼魂或鬼。用在這裡,有兩種理解,狹義的“鬼”,指的是死去的祖先;廣義的“鬼”,泛指鬼神。
其二,谄,讀作“chǎn”,谄媚、獻媚、阿谀奉承的意思,更通俗點說就是“拍馬屁”。
其三,義,《中庸》說:“義者,宜也”,我們可以把“義”理解為合宜的事,人應該做的事。錢遜指出,和孔子的整個思想聯系起來看,符合“仁”和“禮”的要求就是“義”。
那麼,如何理解這一章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沒有祖先,就沒有我們,祭祀是“追遠”,追念遠祖,首要目的是感恩,其中重點也是感謝自己的祖先。如果不是自己的祖先,和你八竿子打不着的鬼神,你去祭祀,那麼,你的目的多半不是感恩,而是有所求,比如求福避禍。這種祭祀就不是本分,而是谄媚。
推而廣之,就像有些人,看到寺廟就進去燒香,看到神佛就去參拜,不管裡面是哪路神仙,也不管自己信不信,隻要搭上邊、用得上就好。這樣的事,也可以說是“非其鬼而祭之”,自然就是拍馬屁,希望能夠從中撈取好處,比如升官發财、多子多孫等等。
還有更嚴重的,有些人自己爸媽生病不管不問,領導爸媽生病了,怎麼着也要安排時間去探望,各種關心的話說得讓人聽得肉麻,好像領導爸媽才是其親爹親媽。這種行為也是“非其鬼而祭之”,誰都看得出其是拍馬屁,是有所求,但很多人已經麻木,見怪不怪了,不會想着去點醒點醒,讓其醒悟過來。
這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見義不為,無勇也”。看到剛剛談到的那些人,你不去點醒他,就是“見義不為”,就是“無勇”,就是懦弱!其中的原因,也很容易理解,你雖然知道他錯了,但是你不想得罪他,畢竟忠言逆耳,不好聽,你害怕他聽不進自己的話,甚至害怕他記仇,從此恨你。
所以,孔子才把“非其鬼而祭之”和“見義不為,無勇也”放在一起說,就是要提醒我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其中的标準是“禮”,是“義”,但是人性中的自私、貪婪和短視,讓不少人忘記了“禮”和“義”,隻去盯着“利”,有好處就做,沒好處就不做。
例如,2022年3月26日,央視曝光的萬門大學暴雷案,創始人童哲當年因物理競賽福建奪冠而被保送至北大物理系,當年宣稱上課不用錢,如今卻帶着3.2萬學員的學費和近1億元的買房集資款,消失在了公衆的目光之中。
試問,萬門暴雷之前沒有絲毫征兆嗎?沒有一個人察覺到嗎?如果有征兆,也有人察覺,但就是沒人出來說,這是“義”嗎?當然是不義,妥妥地“見義不為”!
講到這,借鑒錢遜的分析,現在社會上稱贊的見義勇為,看起來是“見義不為,無勇也”的正面表達,即,遇到符合道義的事情,就要勇敢地去做,但是,透過當下新聞中的見義勇為事例,我們就不難發現,今天的見義勇為大多指的是在危險和災難面前舍己救人,勇于獻出自己的生命,這和孔子要表達的本義并不完全一緻。
錢遜說:“‘見義不為’,道德認知與道德實踐脫節,是社會生活中常見的現象,道德教育中的大問題。‘見義不為,無勇也’是針對這一現象和問題提出的,是對這一現象的批評。”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把“見義勇為”拔得太高,非要認為,舍己救人才算是“見義勇為”。倘若這麼認為,就會阻止很多人“見義勇為”,畢竟生命隻有一次,而且,“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不能随随便便放棄自己的生命。
事實上,隻要我們能夠在日常生活中,不斷戰勝自己内心深處的私欲,該做的就去做,哪怕是在火車上,真誠地提醒素不相識的孩子,不要長時間玩手機,耐心地告訴他,看手機10分鐘相當于看電視30分鐘,也算是“見義勇為”。
不該做的,做了;該做的,卻不去做,古往今來,這兩類問題非常普遍,都是因為人的各種私心在作祟,正如錢穆所說:“蓋社會種種不道與非義,皆由人心病痛中來,如谄與無勇皆是。”
所以,必須端正自己的心,必須去除内心的弊病和污穢。這是一輩子的功課,需要日日不斷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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