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吊銷和撤銷到底有何不同?注冊公司容易,注銷難,許多人計算成本後直接放棄,導緻公司被吊銷,但是公司被吊銷後,就可以放任不管嗎?,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公司注銷吊銷和撤銷到底有何不同?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注冊公司容易,注銷難,許多人計算成本後直接放棄,導緻公司被吊銷,但是公司被吊銷後,就可以放任不管嗎?
今天和大家聊下公司注銷和公司吊銷的不同點以及公司不注銷會産生的後果:
一、公司注銷和吊銷的區别:
1、概念不同
公司注銷,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經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經過規定清算程序後主體資格消滅。
公司吊銷是指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被工商行政部門強制停止其經營活動的行為。
2、法律後果不同
公司注銷後完全消失,法人資格合法終止,所有員工遣散,所有銀行的錢收回,所有債權債務結束。
公司吊銷是工商局強行終止企業經營權利的行為。被吊銷的公司,在依法注銷前,公司依然存在,雖然不得開展經營業務,但還要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
3、發生方式不同
公司注銷是合法行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路徑,需要走一個相對複雜的過程。
發生流程一般為:成立清算組——出清算報告——支付稅款、工資——理清債權債務關系——稅務注銷——工商注銷——社保公積金賬戶注銷——銀行注銷等。
公司吊銷屬于工商的行政處罰行為,一般公司或股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公司不年檢,會被工商局吊銷。如果每月不報稅,被稅務局上“黑名單”,同樣會導緻被吊銷。
二、公司不注銷會有什麼後果?
1、公司不進行注銷将給公司帶來信用污點,具體有以下幾方面影響。
(1)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2)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
(5)有欠稅,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飛機和高鐵;
(6)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7)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8)工商信用網進經營異常名錄,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如:銀行開戶、進駐商城等等。
2、國家對于不注銷公司早就有明文規定的處罰:
(1)行政處罰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公司黑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内注銷的企業會被工商部門拉進黑名單,以後該企業要去工商、稅務辦理操作何事務都會經曆嚴格的篩選審核。
(3)法人代表黑名單
1)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在3年内無法使用自己的名義再注冊公司。
2)稅務則永久被列入監控黑名單,如再注冊公司,将被稅務機關追溯補稅罰款。
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罰款;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将進入征信系統,對本人以後銀行貸款、出國等都會有所影響。
因此,為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公司注銷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執行,不可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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