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茶葉、咖啡并稱世界三大飲料的可可,估計不少人不以為意。苦水、苦湯、苦飲的可可被忽視、忽略,或忽悠,可能緣于它的質味、本味與原味,也可能與茶葉、咖啡相比,名不揚、味不靈、衆不廣。然而一說巧克力,男女老少則叫好、看好、喜好這凝固的“糖塊”。但大多數人可能不清楚可可與巧克力的淵源。
認識可可,我是從可可棒冰、可可糖、可可牛奶始。當年四分錢一支棒冰雖爽,但對可可棒冰、雪糕那濃濃味則是奢侈的向往。有一次,母親同意我們吃可可雪糕,我自告奮勇結果敗興而歸,煙紙店的可可雪糕賣完了。媽媽說,換奶油雪糕吧?我說不!要可可雪糕,明天早點去。
可可“苦水”的質與味,同我認知有距離,有人将咖啡與可可混為一談,有人視可可與巧克力為兩種質料。先前去中歐,那年在北歐,也算略知一二可可的前世今生。
那天,去哥本哈根1870年開業的LaGlace百年老店。女兒推薦為北歐網紅甜品店,有不嘗LaGlace甜品,枉來丹麥之說;又說太甜膩,不“健康”。我喜食甜品,對熱飲情有獨鐘,點了sportscake招牌甜點、一壺熱可可。
我呷着有點甜的熱可可,以品茶水的方式吮吸,那渾厚的湯色、濃烈的香氣、可口的滋味倒也惬意。叉子挑了塊sportscake一抿嘴,感覺甜得受不了。歐洲甜品為啥不改良?在與店員聊天中知曉了歐洲“糖甜”史。原來,中世紀的歐洲,食糖是昂貴的“香料”和“藥物”,價貴超黃金。貴族為“炫富”或“好客”常用超甜方式來展示,後來“糖甜”被演繹成待客文化。
美洲瑪雅人三千年前已将某樹之果烘幹碾碎,和水混合成“苦水”飲料,稱為cacau,流傳到了皇室,被混合制作成熱飲料,叫Chocolatl,于是有了巧克力飲料。16世紀末,西班牙有了世界首家巧克力工廠。而有些英國人在18世紀還不待見可可,或許受制甜食的風俗吧。可可成名則在18世紀時瑞典博學家林奈的命名後。在德國、瑞士、奧地利的熱可可一定用牛奶沖飲,可可粉也标注奶泡;芬蘭有隻用水沖泡的熱可可,布拉格則用液體“巧克力”沖泡,非常濃厚的。
可可與咖啡非一類屬,但都有生物堿物質,或會被商業化成對神經系統、腎髒、心髒等的養生之能。但可可脂含量遠超咖啡的結論,有人佐證,兩種粉末放于手掌一搓,立顯可可脂膩的特性。巧克力就是可可粉加糖等輔料而成,巧克力的可可含量越高巧克力就越純正,如黑巧克力。巧克力在現代工藝發展中成長、成名、成就,可可粉越細膩,巧克力更絲滑。其實,可可粉也還是上世紀上海人的沖泡飲料,比如“樂口福”,可可粉比例高達八成。
一杯加奶的DIY熱可可,或說巧克力奶,那可可的淺棕褐色、四溢濃香、滑潤可口;醒腦、潤肺、暖胃神清氣爽。當飲汁見底前,一搖晃一揚腦地喝個精光,意猶未盡。我認同并喜飲熱可可,無論秋冬春夏,與咖啡一樣一天隻一杯,隻是咖啡晚上不大喝,而可可沒這禁忌。
品飲熱可可之處,抑或沒咖啡店多,食品店售賣可可粉也少見。那天在某食品店,聽顧客問,巧克力粉有嗎?店員講,沒有!我說,巧克力飲就用可可粉沖泡。顧客似信非信買下說去試試。
業内創業小朋友說,奶茶中巧克力粉是少不了的配料。嘿!将可可粉當成巧克力粉也沒錯。液體食物盡管先于固體食品,成名則往往是固體物。有些約定俗成,簡便、簡易而簡單,或許就是生命中的法則、生存中的法規、生活中的法寶。(陳甬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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