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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省産假天數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0 14:27:46

首先,我們看看國家層面上的政策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其中産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15天産假;懷孕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42天産假。

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21修訂版)發布,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鼓勵政策落實到地方,全國多地完成《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修訂》。為此,小智整理了全國各地産假相關信息,具體如下:

全國各地産假天數彙總

01 北京市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十九條

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産假十五日。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将其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02 上海市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産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産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産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03 天津市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十八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産假)的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産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産假。

04 浙江省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二十二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

1.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産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長産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計算;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2.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05 江蘇省

《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2022)

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延長産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06 廣東省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三十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産假。在規定假期内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07 河北省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延長産假六十天,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延長産假九十天,并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

08 山西省

《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二十五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産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産假六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産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09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三十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增加産假六十日,生育第三個子女的增加産假九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

10 遼甯省

《遼甯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十九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産假六十日,男方享有護理假二十日。

11 吉林省

《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四十二條

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護理假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産假至一年,産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别、計算工齡。

12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三十四條

女職工享受産假一百八十日,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級晉升,假期待遇按照《黑龍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執行;男職工享受護理假十五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适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

13 安徽省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三十二條

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1.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基礎上,延長産假六十天;

2.男方享受三十天護理假。

14 福建省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二十四條

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産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

15 江西省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三十一條

增加産假九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日。

16 山東省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 第二十六條

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女職工增加六十日産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産假。

17 河南省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産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産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18 湖北省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産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19 湖南省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十六條

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産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

20 廣西省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二十七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享受産前檢查陪護假五天;分娩後,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産假六十天,二孩增加産假七十天,三孩增加産假八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天。

21 海南省

《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二十七條

屬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産假三個月,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産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享受全勤待遇。

22 重慶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二十三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增加産假八十天。産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23 四川省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二十四條

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

24 貴州省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三十三條

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女方增加産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25 雲南省

《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十八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 60 天,男方給予護理假 30 天。

26 陝西省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第四十五條

職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增加産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在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增加産假十天。

女職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規定的産假基礎上增加産假十五天,男方增加護理假十天。

27 甘肅省

《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十八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産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三十日。

職工在産假、護理假期間,其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28 青海省

《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十六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獎勵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給予男方看護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

29 甯夏

《甯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第三十八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福利待遇:

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六十天産假;男方享受二十五天護理假。

30 新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2年)第二十條

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産假外,給予女方增加産假六十天,男方護理假二十天。

31 西藏

《關于調整西藏自治區幹部職工兩孩生育待遇的通知》(2017)

凡西藏自治區戶籍,各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在職幹部職工,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産假(含法定産假),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滿産假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适當的補貼;配偶享受三十天護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間夫婦雙方工資待遇不變。女方産假期滿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全國各省産假天數(全國31省産假天數待遇标準)1

産假待遇之生育津貼:月薪4k可領4w?

接下來,我們重點來解讀與産假關聯度較高的生育津貼相關内容。

Q1:生育津貼的領取條件是?

各地條件大同小異,主要需符合國家規定條件、醫保在保與滿足參保月數要求等。以杭州為例,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

1、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

2、 生育時可享受本市職工醫保待遇;

3、申領津貼時已在本市連續繳納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其中,靈活就業人員在2022年7月1日以後生育并符合上述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生育津貼;

4、生育津貼申領時限為生育後次年年底前。

Q2:生育津貼領取标準與額度

生育津貼發放标準為:

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生育時職工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産假天數

注意,這裡的關鍵點在于:生育津貼的基數是根據生育職工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而不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或個人月工資。

舉個例子:

某職工正常分娩生育了一個寶寶,生育時按4000 的社保繳費基數參保杭州,其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 7500 。那麼,其生育津貼金額的計算标準為:7500÷ 30 × 産假天數。

那麼問題來了,有些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高于單位的平均工資,那豈不是虧了?其實并沒有,因為生育保險費個人不用繳納,從某種意義上講,企業職工并沒有投入成本,更多的成本是由單位來承擔。

Q3:生育津貼發放要扣個稅嗎?

生育津貼屬于免稅項目,是不扣個人所得稅的。

§ 相關法條

《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08〕8号)第一條的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Q4:生育津貼就是産假工資嗎?

二者的概念與發放主體有所不同。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産假工資:員工休産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Q5:産假期間企業隻發生育津貼,不發工資是否違法?能否同時領取?

法定産假期間女職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不發工資,不違法。

女職工在法定産假期間,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标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工資。另外,如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産假前工資标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 相關法條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标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産假前工資的标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也有一些福利不可思議的企業,會将工資與生育津貼一并發給員工。

Q6:給員工發放工資不發放生育津貼,是否可以?

可以,但有前提條件。

以浙江為例,根據《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的規定,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産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工資。生育津貼高于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回;生育津貼低于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補。

因此,如女職工産假期間用人單位正常發放工資,但所發工資少于生育津貼的,那麼用人單位應将差額部分支付給女職工。

Q7:未在企業參保的,能否領取生育津貼?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如果在浙江地區以靈活就業方式參保的,女方在2022年7月1日以後生育并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生育津貼。目前,具體政策的細則,相關政府部門還在制定中。

Q8:男職工的生育險可以給配偶用麼?

各地政策略有不同的。就目前來說,杭州是不可以用的~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杭政辦[2011]22号文,杭州市男職工要用生育保險的,必須要滿足報銷條件的情況下,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才能使用。

Q9:生育津貼報銷所需材料

各地政策大同小異,以杭州為例:

順産、剖腹産、助娩産:出生證複印件、準生證複印件(或生育登記證複印件)、出院記錄複印件;

流産、引産:準生證複印件(或生育登記證複印件或計生部門出具的情況說明原件)、出院記錄複印件(門診流産:病曆複印件)

流産(無準生證):結婚證複印件、出院記錄複印件(門診流産:病曆複印件)

節育手術:出院小結複印件或診斷證明書原件。

Q10:生育三孩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嗎?

生育三孩符合國家政策的規定,因此,女職工生育三孩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可以領取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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