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一個無論是職場老手還是職場小白進入新公司都逃不了的階段。
對于已經在職場中摸爬滾打很久的人來說,在試用期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會在面試的時候就提前談好,但對于職場小白來說,試用期還是很容易踩坑的,畢竟經驗不足。
所以,職場小白們看好啦,無論是你已經拿到offer正在試用期,還是正在求職的,這關于試用期的知識點,你都需要知道!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試用期的概念。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内,勞動關系還處于非正式狀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
但用人單位并非可以随意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期限、工資及試用期内辭退勞動者。
了解了試用期的具體概念,那接下來就來說說那些試用期中你需要知道的知識點。
01試用期到底有幾個月
實不相瞞,在菌菌剛畢業的時候,一直以為試用期是固定的,所有公司都一樣。
但其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時間不同,試用期的約定也有所不同,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 法律規定 /
勞動合同期限為3個月-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3年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不滿三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02試用期可以延長嗎?
有些同學遇到過這種情況,試用期時間到了,但是老闆卻說延長試用期時長,再考察一段時間。
如果遇到了這種情況,你一定要知道: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而且,延長試用期需要雙方協商一緻同意才行,且時間不能超過合同簽訂年限對應的最長試用期。
因此,如果已經是最長試用期期限約定,再延長的話,就不合法了。
03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内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所以,從你第一天到公司入職上班的時候,就要簽訂勞動合同,不簽就違法了。
/ 法律規定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事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簽書面勞動合同。
菌菌叮囑:HR說的轉正就簽勞動合同的話,不要信,入職第一天就要簽!
04試用期不買社保
有些公司會說:試用期沒有社保,在轉正後才會正式繳納。
對于這樣的說話,咱就是說NO!快跑!
企業在試用期内也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 法律規定 /
按照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内,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
單位應按照規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05試用期内提離職,也要提前30天嗎?
NO!
試用期内隻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下,可以立即接觸勞動合同。
所以,如果覺得覺得試用期内不合适,想要離職,提前3天告知企業就好啦,不用擔心需要很長時間。
~END~
在試用期中,
我們自身的權益收到侵害時,
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如果還有其他關于試用期的疑問,
歡迎留言告訴菌菌,菌菌在線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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