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學而》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這句話應該不用解釋,中國人應該人人都懂。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鳥巢大屏幕上就把這句話播放出來,作為中國對全世界打招呼的一句開場白。隻要是朋友來了,就應該載歌載舞。“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我有嘉賓,鼓瑟吹笙”。“朋友來了有好酒”,這是中國人的待客之道。
不過,經典的獨特之處就在于,你可以從當今時代的語境去理解,也可以回到作者的時代去揣摩。由于作者本人并沒有給出注解,所以後人都是各取所需。在當時可能大家都一聽就懂的話語,到了後來就莫衷一是了。不過好在是漢字記錄的信息,隻要文字不滅,我們就能盡量刨根問底。
前面我分析了“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其重點是什麼?是“向老者學了禮之後,有規律地去練習、實踐,這就像舉行‘說祭’得到神靈回應一樣内心喜悅”。這裡面重點講的就是“禮”。那麼,我們再來看第二句。表面上是講待客之道,似乎也是講“禮”,其實是講“樂”,這一點恰恰是直接點明的,不像第一句還得分析理解以後得到。過往的學習經驗中,老師都會告訴我們“不亦樂乎”中的“樂”就是”快樂,這種解釋主要源于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當然,由于時代變遷,讀音變化很大,不管是讀“yue”、“le”或“luo”,這個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主體意思用哪個比較合适,更符合孔子、儒家在當時的主張,門人們把這句話放在第二重要的位置,想要表達的主體思想是什麼?這才是關鍵。
按照前面對“說”的解釋套路,這裡的“樂”,就是“禮樂文化”中的這個“樂”,就是音樂。“樂”是與“禮”并列的國家基本制度,在所有的重要場合都會用到。“樂”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禮”的要求和标準,不能過高或過低。“樂”是由各種樂器和樂隊人員組成的,跟西方交響樂團是一樣的。由編鐘、編磬、琴瑟、笙簧等等。樂隊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使用的,必須是要在重要場合,比如冠禮、婚禮、祭祀、獻酋等等。孔子的時代是“禮崩樂壞”,都不按規矩來。儒家的倡議很簡單:大家都按“禮樂”規矩來。
那麼,“有朋自遠方來”怎麼就是要用“樂”呢?如果從最低層次的禮制來看的話,如果是孔子的朋友或學生來看他,向他學習,他就請個樂隊來吹拉彈唱?這肯定不是的。那如果是朋友或學生來了,他自己撫琴一曲呢?這就合理了。孔子是通音律的,彈得一手好琴,至今還有“仲尼式”古琴。但仔細一想,如果孔子隻是從這個層面講“樂”,那就太膚淺了,放在這裡也太輕了。那還能怎麼理解呢?
破解之處就在原文“有朋自遠方來”這句話中。看起來一句大白話,但極有可能一直被誤解。難道沒有人發現,這句話裡的“有”顯得很多餘嗎?按孔子時代的語言習慣,和為了記錄方便,用“朋自遠方來”五個字就足夠表達了。為什麼還得加一個“有”字?其實關鍵點就在這裡。我們都知道“有”和“沒有”,《說文解字》等文獻都認為是和月亮有關系,這就是誤會的緣起。在長達兩千年的時間裡,孔子以後的大多數中國人,都沒有機會見到甲骨文和金文,他們能看到的基本上就是“書同文”以後的篆書,所以對很多文字的本意失去了正解。
“有”這個字跟月亮一點關系都沒有。中國人會用我“有”什麼,來表示自己所獲得、占據的事物。在孔子時代,或更早的時代,獲得什麼東西能讓人覺得是“有”呢?看看金文的表達就知道了。一個人手裡提着一個東西。這個太形象了。手裡提着東西不就是“有”了嗎?那提的是什麼呢?不可能提個“月亮”吧?其實了解古漢語的人都知道,大部分帶“月”字旁的字都跟月亮沒有關系,比如“胖”“膀”“腿”等,說到這裡已經很明顯了,這裡的“月”就是“肉”。文字的演變讓“月”和“肉”混為了一個字。當一個人手裡提着“肉”就是“有”了。現代人是無法理解的。其實也不難理解,在過去經濟條件不好的時候,十天半個月吃不到肉你心裡不難受嗎?當然,如果僅僅是得到一塊普通的肉就高興成這樣,那古人确實太膚淺了。這個肉和“禮”有關。周朝實行分封制,從天子、諸侯、士大夫,層層分封,層層效忠。國家體制中最重要的事就是祭祀,這種等級最好的體現就在祭祀中。尤其是祭祀宗廟祖先,這是諸侯最重視的禮儀。宗廟祭祀結束後有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就是分祭肉。祭肉是祖先“享用”過的,能分到一塊祭肉,是對自己血統和身份的認可。這就清楚了,“有”就是指“擁有祭肉”。設想一下在古時宗廟祭祀的時候,一衆子弟侯在宗廟門口,眼巴巴排隊等着分肉,彼此打招呼:“你有了嗎”,“我有了”。是不是很有道理?
我們再來看“朋”字。
現在的寫法就是兩個“月”并在一起,如果按照對“有”的理解,就是兩個“肉”并在一起,難道是“酒肉朋友”的意思?古人也太接地氣了吧。隻有看了金文和甲骨文以後,才恍然大悟,這個字和月亮、祭肉都沒關系。所有這些字都在形象地指向一個意思:一個人拎着兩串東西。是不是和拎着“祭肉”很像?說明這兩串東西也不是一般的物品。現在普遍的說法,這兩串就是商周時期的貨币——貝币。古代以貝殼為貨币,五貝為一系,二系為朋之範式。如《詩·小雅·菁菁者莪》中:“既見君子,錫我百朋”。貨币自然就是好東西,但跟“朋友”有什麼關系呢?難道朋友是用錢換來的?或者說“朋友”之間的關系建立在金錢利益基礎之上?從當今社會看,好像還真有可能。但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就把古人想得太低級趣味了。我們先看看甲骨文“貝”的字形。
這是一個極其形象的齒紋貝的圖像。但是上面兩串東西沒有一點體現。當然,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抽象符号。我們假設如果不是貝殼呢?還能是什麼?
這是“玉”的本字。至少,從結構和造型上看,“朋”字裡的兩串東西更像兩串玉,兩串一樣的玉。“君子無故玉不去身”。佩玉是一個人身份、地位和氏族的象征。兩個人佩戴同樣的玉,說明什麼?說明這兩個人的身份、地位相當。孔穎達曾說:“同門曰朋,同志曰友。”意思就是師出同門就可以稱為“朋”。為什麼呢?因為隻有身份地位一樣的人才能成為同學。這個現代人不好理解,但在那個時代卻是事實。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可能跟貴族子弟在同一個學校學習的。把“有”和“朋”兩個字連起來,一個代表物,一個代表人,就是“有相當身份的人帶着禮物來了”,從哪裡來?“遠方”。
“遠方”是哪裡?我們都知道是“很遠的地方”。我們來看看這兩個字的起源。
“遠”是會意字,表示邁開雙腳不停地沿着大路走向目的地。
“方”的本意是“戴着枷鎖流放的人”。流放的地方都遠離故土,所以“方”就特指周邊地區。商朝周邊有“人方”、“鬼方”、“土方”等部落,周朝就統一稱為“北狄”、“南蠻”、“東夷”、“西戎”。
綜合起來,這句“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可以理解為:“如果周邊地區的人按照中原禮儀,帶着祭肉和玉來拜會,就應該奏樂歡迎,這樣的場景真是讓人感到快樂。”這正是“禮尚往來”的真實表達。想一想2008年奧運會開幕式上,中國人民用最盛大的歌舞歡迎世界各國的賓朋,不是對這句話最好的注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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