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化循環 Aging cycle:汽車或發動機進行耐久性試驗時所采用的運行工況(速度、負荷、功率)。
發動機(發動機系族)型式檢驗 Engine (engine family) type test:發動機(發動機系族)的一種機型在設計完成後,對預期投放市場的新産品進行的定型試驗,以驗證産品能否滿足本标準技術要求的檢驗。
車輛型式檢驗 Vehicle type test:汽車的一種車型在設計完成後,對試制出來的新産品進行的定型試驗,以驗證産品能否滿足本标準技術要求的檢驗。
輔助排放策略(AES)Auxiliary emission strategy:指為特定目的和适應特定環境或運行條件而觸發并替代或修改基本排放策略且僅在此特定條件下運行的排放控制策略。
基本排放策略(BES)Base emission strategy:是指除“輔助排放策略”觸發以外,發動機在所有速度和負荷範圍内采用的排放控制策略。
連續再生 Continuous regeneration:是指持續發生的或在每個WHTC熱态試驗中至少發生一次的排氣後處理系統再生過程。
曲軸箱 Crankcase:是指位于發動機内部或外部、通過用于排放氣體或蒸汽的内部或外部管路與發動機油底殼連通的空間。
關鍵排放件 Critical emission-related components:是指主要設計用于排放控制的下列部件:燃油供給系統、進氣系統、排氣後處理系統、發動機電子控制單元(ECU)及其傳感器和執行器、廢氣再循環系統(EGR)及其相關過濾器、冷卻器、控制閥和管路。
關鍵排放件維護 Critical emission-related maintenance:是指對關鍵排放件的維護。
失效策略 Defeat strategy:指不滿足本标準規定的基礎排放策略或輔助排放策略性能要求的排放策略。
除氮氧系統 deNOx system:是指設計用來降低排氣中NOx的後處理系統(例如,被動或主動式的NOx稀釋催化器、NOx捕集器、SCR系統)
故障碼 Diagnostic trouble code DTC:是指能夠代表或标示出故障的一組數字或字母數字組合。
技術要點 Element of design:發動機系統的各元素;各控制系統,包括ECU 軟件、電控系統、計算機邏輯;各控制系統标定;系統相互作用的結果。
排放控制監測系統 Emission control monitoring system:按照附錄G要求,用于确保發動機系統所采用的NOx控制措施正确運行的系統,排放控制系統是指用于控制排放而開發或标定的技術要點或排放策略。
排放相關維護 Emission related maintenance:在車輛正常使用期間進行的、對排放具有實質影響或可能影響車輛或發動機排放劣化的維護。
排放策略 Emission strategy:在發動機系統或車輛的總體設計裡以控制排放目标的技術要點。
發動機-後處理系統系族 Engine after-treatment system family:生産企業根據相似的排氣後處理系統,将不同發動機系族進一步組合成的系族。
發動機系族 Engine family:生産企業按照本标準第8章規定、根據發動機設計劃分的具有類似尾氣排放特征的一組發動機。
發動機系統 Engine system:發動機、排放控制系統,以及将ECU與任何其他驅動系統控制單元或車輛控制單元相連接的通訊接口(硬件或通訊)。
發動機啟動 Engine start:包括點火、曲軸轉動及燃燒過程,直至發動機轉速達到比正常熱車怠速低 150r/min的時刻。
發動機型式 Engine type:在附錄A所列各項發動機關鍵特性參數方面沒有差别的一類發動機。
排氣後處理系統 Exhaust after-treatment system:催化器(氧化型催化器、三元催化器,以及任何氣體催化器)、顆粒捕集器,除氮氧系統、組合式降氮氧系統的顆粒捕集器,以及其它各種安裝在發動機下遊的削減污染物的裝置。
氣體污染物 Gaseous pollutants: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以等價二氧化氮(NOz)表達)、碳氫化合物(HC,例如:總碳氫(THC)、非甲烷碳氫(NMHC)、甲烷(CH4))等氣體排放物。
一般分母 General denominator:車輛經曆過的滿足FG.4.4中一般分母條件的運行次數。
監測項群組 Group of monitors:為評價OBD系族在用功能而确定排放控制系統正确運行的一組OBD檢測器。
點火循環計數器 Ignition cycle counter:記錄車輛進行發動機啟動操作次數的計數器。
在用監測頻率 In-use performance ratio IUPR:一個或一組監測器能夠完成故障監測的條件的出現次數與駕駛循環監測次數的比值。
低轉速 Low speed(no):55%最大淨功率時的最低發動機轉速。
故障 Malfunction:會導緻發動機規定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或OBD系統效率降低的發動機系統(包括OBD系統)失效或劣化。
故障指示器 (MI)malfunction indicator:在發生故障時能清楚地通知車輛駕駛員的指示器,屬于報警系統的一部分。
最大淨功率 Maximum net power:在發動機全負荷下測得的發動機最大淨功率值。
淨功率net power:在基準空氣條件下,在試驗台架上按照GB/T 17692附錄要求,在發動機曲軸末端或等效部件上測得的功率。
與排放無關的維護 Non-emission-related maintenance:不會影響排放、也不會對正常使用的車輛或發動機排放劣化造成持續影響的維護。
車載排放診斷OBD系統(OBD system)on-board diagnostic system:指安裝在汽車和發動機上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屬于污染控制裝置,應具備下列功能:
1、診斷影響發動機排放性能的故障;
2、在故障發生時通過報警系統顯示;
3、通過存儲在電控單元存儲器中的信息确定可能的故障區域并提供信息離線通訊。
OBD系族OBD engine family:生産企業劃分的采用與排放相關的故障監測和診斷方法的發動機系統。
操作過程operating sequence:是指由發動機啟動、發動機運轉、發動機停機和直到下次發動機啟動組成的時間過程;在該過程中,一個指定的OBD系統應能完成監測;若存在故障,應能被監測到。
原裝排放控制裝置original pollution control device:車輛型式檢驗所涵蓋的排放控制裝置或總成。
源機 parent engine:從發動機系族中選出的、能代表該發動機系族排放特性的發動機。
基準車型parent vehicle:從車型系族中選出的,能代表該車型系族排放特性,并通過型式檢驗的汽車車型。
顆粒物後處理裝置particulate after-treatment device:設計通過機械、空氣動力學、擴散或慣性分離方式減少顆粒污染物(PM)排放量的排放後處理裝置。
顆粒物(PM)particulate matter:在溫度為315K(42℃)~325K(52℃)的稀釋排氣中,由濾紙收集到的所有排氣成分,主要是碳、冷凝的碳氫化合物、硫酸鹽水合物。
粒子數量(PN)particle number:按附件CC中所描述的試驗方法,在去除了揮發性物質的稀釋排氣中,所有粒徑超過23nm的粒子總數。
負荷百分數percent load:發動機某一轉速下能夠達到的最大扭矩的百分數。
功能監測performance monitoring:由功能檢查、與排放阈值不相關的監控參數所組成的故障監測。這種監測通常是以部件或系統是否工作在适當的範圍内來驗證(如DPF的壓差監測)。
周期性再生periodic regeneration:發動機正常運行期間,排放控制裝置不超過100小時便周期性發生的再生過程。
便攜式排放測試系統(PEMS)portable emissions measurement system:滿足本标準附錄K要求的便攜式排放測試系統。
動力輸出裝置power take-off unit:發動機驅動的,為裝在汽車上的輔助設備提供動力的輸出裝置。
劣化部件/系統(QDC) qualified deteriorated component or system:在驗證發動機系統OBD性能時,通過加速老化或按照本标準附錄F中F.6.4.2,經可控方法專門劣化過的部件/系統,所用的方法應向國務院生态環境主管部門報備。
反應劑 Reagent:儲存在車載儲存罐内、根據排氣控制系統的需要提供給排氣後處理系統的一種反應物質。
再标定 Recalibration:為使NG發動機在使用不同(發熱量)範圍的天然氣時具有相同性能(功率、燃料消耗量〉而進行的微調。
基準質量 Reference mass:指車輛整備質量加上 100kg
替代用排放控制裝置 Replacement pollution control device:用于替換原裝污染物控制裝置的污染物控制裝置或總成,可作為獨立技術總成進行型式檢驗。
診斷儀 Scan-tool:按照本标準的要求,用于OBD通訊的标準化非車載外接測試裝置。
累計運行(行駛)時間service accumulation schedule:指用于确定發動機後處理系統劣化系數的老化周期和維護的累計時間。
尾氣排放 Tailpipe emissions:氣态和顆粒污染物排放。
篡改 Tampering:是指關閉、調整或修改包括軟件或其它邏輯控制單元在内的車輛排放或動力系統,并導緻車輛排放性能惡化(無論有意或無意)。
有效壽命 Useful life:本标準中規定的汽車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氣态污染物、顆粒物和煙度排放滿足标準限值要求的耐久性裡程或周期,以先到者為準。
全壽命full life:汽車從生産、使用直到報廢的全生命周期。
與排放相關車型vehicle type with regard to emissions:在附錄A中所列發動機和車輛基本特性無差别的一組車輛。
壁流式顆粒物捕集器wall flow 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所有尾氣流經其壁面并過濾排出的顆粒物捕集器。
沃泊指數wobbe index:在同—基準條件下,單位容積燃氣的發熱量與其相對密度的平方根的比值。
雙燃料發動機 dual-fuel engine:指可以同時燃用柴油和一種氣體燃料的發動機。
瞬态循環(WHTC)world harmonised transient cycle:指本标準附錄C中包含1800個逐秒變換工況的瞬态試驗循環。
穩态循環(WHSC)world harmonised steady state cycle:指本标準附錄C中包含13個穩态工況的試驗循環。
城市車輛urban vehicles:指主要在城市運行的公交車、郵政車和環衛車。
M1、M2、M3、N1、N2、N3類車按GB/T 15089規定:
M1類車指包括駕駛座位在内,座位數不超過九座的載客車輛;
M2類車指包括駕駛座位在内,座位數超過九座,且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5000kg 的載客車輛;
M3類車指包括駕駛座位在内,座位數超過九座,且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5000kg 的載客車輛,其中:
——I級:可載成員數(不包括駕駛員)多于22人,允許乘員站立,并且乘員可以自由走動;
——II級:可載成員數(不包括駕駛員)多于22人,允許乘員站立在過道和(或)提供不超過相當于兩個雙人座位站立面積;
——III級:可載成員數(不包括駕駛員)多于22人,不允許乘員站立;
——A級:可載成員數(不包括駕駛員)不多于22人,并允許乘員站立;
——B級:可載成員數(不包括駕駛員)不多于22人,不允許乘員站立。
N1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 的載貨車輛;
N2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但不超過12000kg 的載貨車輛;
N3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12000kg 的載貨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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