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篇文章講房東稅,吓得我趕緊拿出最新版的稅法書,翻遍全書也沒找到這個稅種。也經常在網上看到要推行房産稅相關的文章,實際上房産稅早就有了。
不少文章或多或少有點混用稅種名稱,稅收知識是很嚴謹的,對相關規則的解讀都需要很謹慎,稅種的名稱那是更不能有誤的。
因此,感覺有必要給大家梳理一下,個人出租住房可能會涉及到的相關稅種和規定。
1.個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稅
增值稅稅額=含稅銷售額÷(1 5%)×1.5%
也就是:租金收入÷(1 5%)×1.5%
但是,增值稅的起征點為季度銷售額30萬元,季度銷售額沒達到30萬元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不是稅法規定的納稅人
上述内容解讀下來,也就是一般人就租個房子,一套兩套的,每個季度沒有30萬元收入的話,是不用考慮增值稅的。
當然,如果你願意為國家做貢獻,也可以自願去交稅,規定如下:
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可以自願選擇依照稅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2.個人出租住房的房産稅
直到今天還是有很多新聞在說:要推出房産稅啦,會給房地産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啊之類的。
這類新聞太多了,整得我們這些上稅法課的老師都蒙圈了,房産稅不是一直有嗎?還以為自己老眼昏花了,趕緊去查稅種,一查發現确實有啊!後來這方面文章還是很多,也就見怪不怪了。
好啦,咱們來看房産稅的相關規定吧:
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實際用途,均按照4%的稅率征收。
但是!房産稅的征稅範圍僅限于經營性房屋,居住用房也就不在征稅範圍内了。
也就是說:如果房子租出去後,隻是普通人家住在裡面生活起居,是不需要交房産稅的。
但如果你把住房租出去給别人做生意用,比如對方用來做【劇本殺】,這就要按4%的稅率從租征收房産稅了,稅額是:
房産稅稅額= 不含增值稅的租金×4%。
3.個人出租住房的個人所得稅
①. 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個人所得稅稅額=(租金-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10%
②. 每次(月)收入超過4000元的:
個人所得稅稅額=(租金-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1-20%)×10%
注1,修繕費用:需要提供有效準确的憑證,證明是為了出租該房産而發生的。每次最多可以扣800,沒扣完的可以留到下次繼續扣,直到扣完為止。
注2,準予扣除項目:在出租房産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附加費等稅費,可以持完稅憑證和繳款憑證,從租金收入中扣除。
上述是稅法相關規定,但是目前稅務局尚未開始清查個人房産租賃情況,不少房東暫時還沒有繳納租房收入産生的個人所得稅(簡稱個稅)。
不過,對于已經在公安機關登記備案了的房屋出租,是必須要繳納個稅的,繳納金額按照上述方法計算。
未來稅務管理越來越規範,等到金稅四期上線,涉稅信息的收集會變得容易,稅收征管效率也會有所提高。随着稅收征管力度加大,國民納稅意識、納稅遵從度的提高,筆者相信,取得房租收入的房東都會及時去交對應的個稅的。
未來可能會推行的、對房地産影響較大的稅種——房地産稅
目前蠻多人提議設立房地産稅,如果一旦開始征收房地産稅,房地産市場受到的影響會比較大。
房地産稅是針對存量房開征的,也就是名下有房的人,可能都會是該稅種的納稅人。
不過有蠻多建議都考慮到了剛需住房者的訴求,讓擁有剛需住房的老百姓們不用交房地産稅。比如以下兩條建議。
有的建議設置絕對起征面積,名下的房屋面積達到多少平方米之後,才需要交房地産稅;
也有建議設定相對起征面積,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達到多少平方米之後,才需要交房地産稅。
筆者認為,推行房地産稅可以更好地堅守“房住不炒”的理念,也可以進一步縮小貧富差距,充分發揮稅收的二次分配功能,還是蠻值得期待的。
注 意:
文中提及的稅法相關規定,都隻針對個人出租住房的情況,如果房東不是個人(比如公司),或者租出去的不是住房(比如寫字樓),不要誤用文中内容,需自行查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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