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3歲小女孩,因為爸爸媽媽臨時出門幾天,爺爺奶奶擔心自己無法更好地照料孩子,便請來了女孩的小姨幫忙。
一天,女孩中午睡醒覺後,忽然吵着嚷着要媽媽抱,但爸爸媽媽都不在,她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滿足,結果她就哭鬧起來。
爺爺奶奶先是哄,後來又開始嚴厲地訓,而且越訓越難聽,但怎樣做都不管用。
女孩依舊不依不饒地哭着,還尿在了床上。
小姨一看事态不能控制了,便果斷把女孩抱去了另一間屋子,讓她在床上站好,然後看着她的眼睛,用非常平靜的語氣說道:“不許再哭了。你明知道爸爸媽媽不在家,這樣哭是沒用的。”
女孩聽了小姨的話一愣,接着就不像剛才那麼歇斯底裡了,可還是哼哼唧唧地依舊再哭。
很多家庭中父母或者其他長輩的嚴厲,往往都是被逼迫至極之後,才表現出來的外在行為。高聲、厲言,甚至是忍不住上去給孩子屁股來兩巴掌。可這樣的嚴厲表現,在有些孩子看來隻會認為“你們對我表現産生了反應,你們終于重視了我的要求,你們不過就隻是打我幾巴掌”而已,并不能實現我們的教育目的。“而且,很多父母總是先“懷柔”再“嚴厲”,一看哄着不聽那就開吼開打了,有種被逼無奈不得不嚴厲的意思。因為我們是真的想不到解決辦法了,就剩下“嚴厲”訓斥與打罵可以表達我們憤怒的 心情了,其實這樣的嚴厲是教育無能的表現。所以那些看上去好像很暴力的父母,雖然對孩子打罵,可卻并沒有得到孩子的尊重,問題也并沒有得到解決。
真正的嚴厲,是一絲不苟的嚴,是落實在平時的嚴,是要讓孩子一想起來就能有“律己”思想和行為的嚴。
作為孩子最親近的老師,我們從開始教育孩子時起,就應該有明确的嚴格規矩,特别是在做人等德行原則方面,像是孝敬父母、誠實守信、尊重他人等種種原則,從一開始就給孩子貫徹到生活中去,嚴格提醒他,不能做出有違這些原則的事情,否則就要受到懲罰。
而真到了事情發生時,也不能隻是用高聲或不好聽的話妄圖壓制住孩子,要給孩子講出更明确、更令其信服的道理,能讓孩子聽得懂的道理,以及平時就紮根在他心中的那些嚴教,才能成為他行為的約束,才能幫他糾正問題。
魯鵬程(《好媽媽不吼不叫教育男孩100招》《好媽媽不寵不嬌教育女孩100招》等家教暢銷書作者)原創文章,今日頭條首發。圖片來自網絡。轉載請務必注明作者及出處。魯鵬程家庭教育微信号lupengchengedu,歡迎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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