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通行限制,刺激汽車消費持續恢複,為汽車生産和銷售企業纾困解難。6月20日,記者從重慶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公安局正式發布并實施“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便民惠企措施”。即日起,重慶放寬皮卡車、新能源貨車通行限制。
渝籍号牌皮卡車全面取消進城限制
重慶将在全市範圍内取消渝籍号牌皮卡車(多用途貨車)進入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限制,不需進行網上備案即可通行。
也就是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對渝籍号牌皮卡車,全面取消進城限制,不受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載貨汽車限行規定的限制。皮卡車通行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不再按照載貨汽車限行管理規定進行網上備案,但仍需遵守工作日高峰時段中心城區橋隧錯峰通行規定。
不過,對高排放皮卡車通行中心城區,需遵守高排放機動車限行相關規定通行;對非渝籍号牌皮卡車,仍按當前載貨汽車限行管理規定通行,有臨時通行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貨車限行路段需求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在線申辦臨時貨車通行碼。
放寬新能源貨車通行限制
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懸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封閉式、廂式貨車,不受載貨汽車限行和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規定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中型載貨汽車是指車長大于或等于6000mm 的載貨汽車,或者總質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載貨汽車;但不包括重型載貨汽車和低速貨車。
廂式貨車是指載貨部位的結構為廂體且與駕駛室各自獨立的載貨汽車;除翼開式車輛外,廂體的頂部應封閉、不可開啟。
封閉式貨車是指載貨部位的結構為封閉廂體且與駕駛室聯成一體,車身結構為一廂式或兩廂式的載貨汽車。
放寬“白名單”企業客車通行限制
另外,為保障企業生産經營運輸,疫情期間,全市交巡警支(大)隊結合本轄區重點複工達産“白名單”企業和閉環生産企業實際情況,采取優化企業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加強交通秩序維護、規劃進出通道等措施,全力保障企業車輛通行安全順暢。
對重點複工達産“白名單”企業和閉環生産企業返崗、日常通勤等閉環集中運輸所用中型以上客車,有高峰時段通行中心城區錯峰橋隧需求的,可向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申請,取消對申請車輛的中心城區橋隧錯峰通行管理限制,保障員工正常返崗通勤和企業正常生産經營。
上遊新聞記者 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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