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寺堡妨害公務案?三原兩個吸毒人員在沒有錢買毒品的情況下,打起了關中環線沿路過往大車的主意,利用大車司機吃飯休息的空檔盜竊其車内柴油,從而變賣後繼續吸食毒品2016年1月28日,三原縣法院對兩被告進行了公開宣判,認定二被告犯盜竊罪,依法判處十一個月到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紅寺堡妨害公務案?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三原兩個吸毒人員在沒有錢買毒品的情況下,打起了關中環線沿路過往大車的主意,利用大車司機吃飯休息的空檔盜竊其車内柴油,從而變賣後繼續吸食毒品。2016年1月28日,三原縣法院對兩被告進行了公開宣判,認定二被告犯盜竊罪,依法判處十一個月到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查明,2015年3月,被告人邵宏超、邵建峰為多年吸毒人員,因急于籌集毒資兩人商議沿關中環線到三原等地實施盜竊大貨車柴油。2015年3月27日淩晨,二被告人駕駛邵宏超的五菱之光面包車竄至關中環線三原段一加油站附近的汽修店門前,對停放在該修理店門前的一輛半挂油罐車實施盜竊。被告人邵建峰用事先準備好的作案工具管鉗将半挂油罐車的油箱撬開,将塑料管插入半挂車油箱内,用自吸泵将半挂車的油箱内的380升柴油全部盜竊後駕車逃離現場。後被告人将盜竊的柴油從孫建國手中換得毒品海洛因2克供自已吸食。經泾陽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柴油價格為2284元。2015年4月7日,被告人邵建峰因吸食毒品被泾陽縣公安幹警抓獲,從其駕駛的面包車内查獲兩桶柴油計762公斤、自吸泵、管鉗、起子、鉗子、自制撬棍等物品。該車内柴油系邵建峰于2015年4月7日淩晨沿關中環線在三原縣境内盜竊大貨車油箱内的柴油,經三原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柴油價格為3429元。
又查,被告人邵建峰2009年4月13日因犯盜竊罪被黃陵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認為,二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邵宏超盜竊價值2284元,被告人邵建峰盜竊價值5713元,屬數額較大,二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二被告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過程中,二被告人行為均積極主動,認定為共同主犯,不區分主從犯;二被告人為吸食毒品而實施盜竊,可适當從重處罰;被告人邵建峰2009年因犯盜竊罪被黃陵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系有前科,可适當從重處罰;被告人邵宏超被抓獲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定為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邵建峰當庭認罪态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以上判決。
三原法院: 樊潔 吳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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