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費”揮霍一空
為找買家報假警
拿到4.3萬元的“營養費”,廖某某和李某素到廈門遊玩,買衣服、吃喝玩耍,又給各自買了一台電腦。今年3月,李某某再次懷孕去做人流,花了最後的1.3萬元,“營養費”就此揮霍一空。一個月後,兩人吵架不合分手,廖某某來到晉江陳埭,李某素換了電話号碼,雙方沒再聯系。
小萌被送走後,廖某某有時會想念,就通過微信和陳某富視頻聊天聯系。後來,他聯系不上陳某富,不知道小萌的情況,故謊報小萌被陳某富抱走想引起警方重視,希望公安機關幫忙找到陳某富。
因涉嫌謊報警情
廖某某被濱江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5日
同時
晉江警方移交案件線索
三明警方立案偵查
5月20日
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
将小萌從武漢解救回來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有婦之夫好吃懶做
賣女賺錢少累贅
三明警方5月21日通報:
5月11日,梅列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得到一條線索:大田人廖某某在去年年底,将其僅3個月大的女兒,以4萬餘元的價格賣給陳某某收養。
梅列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工作,得到案件線索後,立即組織精幹力量,多部門多警種配合同步上案,力求在最短時間内尋回女嬰,防止嬰兒被二次轉移。
經過審訊,廖某某賣親生女兒的理由讓民警唏噓不已:廖某某作為有婦之夫,與同居女友李某某生下一名女嬰,然而因為經濟情況較差,在帶孩子的問題上經常發生矛盾。好吃懶做的廖某某就萌生賣孩子的想法,認為這樣不僅少了一個累贅,還可以賺一筆錢。在努力“說服”女友李某某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尋找,将自己的親生女兒賣出。
5月20日,經過不懈努力,梅列刑偵大隊民警終于将女嬰從武漢解救回來,同時被帶回的還有買家陳某某及其妻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廖某某、陳某某的行為分别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和第二百四十一條,等待他們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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