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食堂超市合作協議?聯合經營合同書甲方:,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學院食堂超市合作協議?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聯合經營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現對 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使用的 綜合樓部分房屋,達成如下聯合經營協議:
1、甲方以此樓西半部的部分一樓、二樓面積290m2之房屋,與乙方聯合經營,由乙方經營餐館使用,年限為三年。即從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4年9月19日止。
2、聯合經營期間,乙方代甲方每年向 贊助補償費一十三萬元。此款為乙方在經營完稅以後,執行上交的聯營分成贊助補償,甲方不再開據發票另行完稅。在規定日期雙方一起支付給學校,由學校食堂開據雙方認可的相關收據。具體按如下辦法支付,2012年3月19日前支付第一年的贊助補償費一十三萬元,2013年3月19日前支付第二年度的贊助補償費一十三萬元,2014年3月19日前支付第三年度的贊助補償費一十三萬元。
3、無論市場如何變化,乙方保證按時、足額上交上述聯營贊助補償費。乙方到期不能支付應交的贊助補償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如果經營不善,經甲方同意可以引進他人另行與甲方聯合經營。合同期滿,如果乙方繼續要求合作,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滿足乙方的要求。
4、乙方經營中使用的水、電由 校區( )供給。按其有關規定計表收費。
5、根據學校的要求,此房不得經營電子遊戲、錄像、歌舞廳等不利于教學的項目。乙方用于經營餐飲,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不得對學校及周邊環境造成污染。乙方必須每周派人疏通,清挖隔油池。
6、乙方再裝修、改造,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現有裝修、改造部分在終止合同時,乙方不得拆毀、損壞。如因此造成房屋損毀,乙方應全部承擔賠償修複責任及損失。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證号:
2011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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