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網訊(記者 趙永富)12月10日,沿灘區交警大隊及時查找聯系到一輛共享汽車的駕駛人,對其不按規定停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了相應的處罰。
當天上午,沿灘區交警大隊“鐵騎”隊員舒小川巡邏至沿灘新城川南商城路時,發現一輛車牌為川C5JXX1的共享汽車未停放在停車位内,而且駕駛室、副駕駛室車窗均未完全關閉。随即,大隊聯系到駕車人卓某某,通知他到現場接受處理。
卓某某對駕駛共享汽車不按規定停放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稱自己在“還車”時由于找不到停車位便随意停在了路邊,車窗也是因為着急未完全關閉,并對自己的行為深感自責。民警對卓某某進行了耐心的警示教育,對其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了處罰,并與車主進行了面對面溝通,并提示廣大共享汽車用戶依法用車、依法駕車,及時發現整改違停行為,杜絕交通違法,共建文明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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