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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思維能力最強的方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16 02:07:20

邏輯思維能力最強的方法?本文作者 | 經韬緯略智庫全文 5264 字,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邏輯思維能力最強的方法?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邏輯思維能力最強的方法(邏輯思維的四大方法)1

邏輯思維能力最強的方法

本文作者 | 經韬緯略智庫

全文 5264 字

邏輯是思維的集中體現,大腦是思維的陣地。隻要我們對思維進行訓練,掌握邏輯,那麼我們的大腦就會運轉得更快。

平時,我們準确表達思想和進行正确思維的重要工具便是邏輯,不善于運用邏輯,思想往往會陷入混亂的境地,善于運用邏輯,則有助于更好地采摘智慧之實。

01

比較和分類

1.比較法

比較法即比較事物内部之間的共同點和差異點的思維模式。比較的方式有很多種,如從物質的外部面貌分類有數量、質量比較。從範圍分類上又有結構、理論比較,等等。下面介紹三種主要的比較方法。

(1)橫跨度比較法:即縱觀事物在同一時期同一狀态下的不同特點,進行比較對比的方法。可以是同性質事物之間的比較,如相同級别的中學之間評級;可以是不同種類事物之間按照某一參照物進行比較,如小學和中學每年開展活動的開支進行比較;可以是在一個事物内部,不同元素的比較,如一所高中學校的高三和高二年級進行男女生比例比較。

(2)縱跨度比較法:即縱觀事物發展曆史順序,對應其不同特點進行比較。時間就是最好的标尺,不僅可以是不同時間的比較,還可以是同一時期不同階段的比較。縱向比較法比較明顯地揭示了事物發展的趨勢,容易從其他的形态中區分出來。

(3)理想類型比較法:從具體獨特的現象中抽取一些主要性質,舍棄其他性質而建立的典型或标本。

比較的過程就是理論實踐的過程,驗證假設的過程。如何進行正确的比較,就是要建立統一的标準。隻有這樣才能客觀地認識事物。

在社會調查中,我們經常會用到比較法,它能幫助我們區分不同的對象,發現它們的變化和發展趨勢。

2.分類法

分類法是指将類或組按照相互間的關系,組成系統化的結構,體現為許多類目按照一定的原則和關系組織起來的體系表,作為分類工作的依據和工具。

既然是科學的分類,我們就必須遵循嚴謹的規則:

第一,要縱觀全局,針對事物整體定出一個分類的标準。不能對子部分采取不同依據的分類。比如說,将中學生分為好學生和差學生,就是分類根據不同的大忌。

第二,分類時子項不能大于或者小于母項,而且子項的總和必須等于母項,如若不然就會犯下“子項過多”或者“子項不全”的錯誤。

舉個例子,要是我們把直系親屬分為父母、配偶、兄弟姊妹和子女四項的話,就會鬧出子項過多的笑話,原因是兄弟姊妹在正常的情況下不屬于直系親屬的子項。

第三,對于不同細節的内容是互不相幹的。細節的分類标準不能替代或是幹擾主線的分類标準。比如,把學生分為女同學和男同學、班幹部和小組長,就是犯了這樣的錯誤。

第四,分類的标準應該是逐級把握的,不能跨級分類。如果跨級分類就會變得不倫不類。

上面的例子舉得簡單,假如放到其他的分類中,若不注意逐級分類,就會很容易造成分類的混亂。

簡而言之,科學的分類必須按以上的邏輯規則進行。

3.分類與比較的關系

人類認識事物的第一步是把事物與其他事物之間不同點單獨拿出來,把相同的進行歸合統一,就可以區别其他的事物。所以比較就成了前提,而分類就成為比較的結果。

人類認識事物的第二步,就是要把新興事物劃分到一個類别之後。這個過程要經過全面系統并且深入的比較,才能分析出不同類别事物的本質和特點。這時比較就是分類的結果。

分類與比較之間,既有差異,又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

02

分析和綜合

1.分析法

分析就是把一件事情、一種現象、一個概念分成較為簡單的組成部分,找出這些部分的本質屬性和彼此之間的關系。

分析法作為一種科學方法由笛卡兒提出,源于希臘詞“分散”。分析法認為任何一個研究對象都是由不同的部分組成的,是一種機制。認識事物之初,我們不可能通過肉眼一下子就确定事物的本質。

什麼是事物的本質?就是在我們把事物從整體分解到各個單元部分進行分門别類的分析研究,研究的結果并不隻是簡單的分析,而是通過分析找到它各個單元之間的關聯,從而才能更好地說明各個單元最基本的元素是什麼。那麼,認識本質可以簡單地稱之為找出事物内部聯系的一種方法,也就是分析矛盾。

萬物在組成的過程中都具有矛盾,事物自身包含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如何抓住事物的這種特殊屬性,就要通過分析。

一般來說,分析的步驟有以下三步:

(1)把研究對象看作一個整體,并且分解成各個單元部分。

(2)對各個單元部分進行分析。

(3)對各個單元部分對整體所起的作用進行分析,并且找到關聯性。

分析的方法在不同的學科中都有其規範,現在我們就介紹四種最常見的分析法:

(1)根據屬性進行分析。即對研究對象進行“質”的方面的分析。具體地說是運用歸納和演繹、分析與綜合以及抽象與概括等方法,對獲得的各種材料進行思維加工,從而能去粗取精、去僞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達到認識事物本質、揭示内在規律的目的。

(2)根據數量進行分析。即對現象的數量特征、數量關系與數量變化的分析。定量分析作為一種古已有之,但是沒有被準确定位的思維方式,其優勢相對于定性分析是很明顯的,它把事物定義在了人類能理解的範圍,由量而定性。

(3)因果分析。任何結果由一定的原因引起,一定的原因産生一定的結果。因果分析是根據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系,通過分析事理,揭示事物本質,事物之間的因果關系,來證明事物發展趨勢的一種論證方法。

(4)系統分析。它是從系統需求入手,從單元觀點出發建立系統模型。系統模型從概念上全方位表達系統需求及系統與單元的相互關系。系統分析在單元模型的基礎上,建立适應性強的獨立于系統實現環境的邏輯結構。

2.綜合法

把分析過的對象或現象的各個部分、各個屬性聯合成一個統一的整體。它跟“分析”是相對的。

綜合法并不是把各個單元部分進行簡單的拼接組合,而是通過綜觀整體的每一個部分之後對本質、因素之間的聯結。通過各個内部之間的聯系,從整體上綜合事物内部聯系的一種方法。

其要求是通過整體掌握事物單元部分的各個屬性,在此基礎之上,聯系單元部分加以補充概括,再現事物整體。

比如,哺乳類動物是主要的動物組成部分,人們将其分為原獸亞綱和獸亞綱,通過恒溫習性等多個元素分門别類地研究。

3.分析與綜合的關系

我們先來認識分析和綜合的區别。

分析就是把事物的整體或過程分解為各個要素,分别加以研究的一種思維方法和思維過程。隻有對各要素首先作出周密的分析,才能從整體上進行正确的綜合,從而真正認識事物。

綜合就是把分解開來的各個要素結合起來,組成一個整體的思維方法和思考過程。隻有對事物各種要素從内在聯系上加以綜合,才能正确地認識整個客觀對象。分析與綜合是統一的科學思維方法,我們既要注意在綜合指導下的深入分析,又要注意在分析基礎上的綜合。

分析與綜合密不可分,我們再來看看它們之間的聯系。

首先,兩者都為彼此做鋪墊。分析和綜合是兩個完全相反的思維方法。一個是由多到少,一個是由少到多的過程。比如,在認識某一藥品的真正療效的時候,我們隻有把組成部分逐個分析之後,才能最終認識到其療效作用。

其實這樣簡單的認識并不能真正反映事物的本質,隻能是一個側面或者僅僅是一種聯系。唯有再次或多次運用分析和綜合思維,才能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分析和綜合是兩者互相依存、不能分割的兩個思維方法。

分析是綜合的前提和基礎。在整個思維論證的過程中也同樣适用。随着事物的發展,我們不得不通過實踐驗證事物的正确性,也就是一個不斷綜合、不斷分析的過程。所以,綜合為分析打下基礎,分析又為綜合做論證。

其次,兩者又是相互統一相互輔佐的。任何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都會經過分析綜合這樣一個步驟得以存在。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不能隻停留于表象,抑或隻是知道總結而不加以發展。

換句話說,沒有分析,任何意義上的綜合都不能稱之為綜合。沒有綜合,那思維就隻能停滞不前,無法得到事物内部之間的聯系。

最後,兩者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從事物現象上升到事物本質,其過程都離不開分析和綜合。分析事物本質就是一個建立理論綜合的過程。在綜合過程中,随着研究的深入,必然會遇到矛盾,而對于矛盾我們就要分析并進行解決了。所以認識事物的整個過程就是分析綜合、再分析、再綜合的過程。

03

歸納和演繹

1.歸納法

歸納就是從細節到整體的過程,是從事物的一般現象經過實踐的印證進行歸納,總結出一般結論的過程。

有一次約翰看到兒子在睡覺,發現兒子的眼珠子在轉動,他覺得很疑惑,便把兒子推醒,才知道自己的兒子當時正在做一個夢。

由此,約翰大膽地猜想人在做夢的時候,眼睛是不是也會有所反應?比如說眼珠轉動。之後,約翰把兒子當作了這次猜想的實驗對象,隻要兒子睡覺,他就在旁邊觀察兒子。一旦兒子眼珠開始轉動,他就把兒子叫醒,每次兒子的回答都是一樣的,說是做了一個夢。兒子的回答每次都是一樣,這并不能滿足約翰的好奇心,于是他開始把觀察對象發展到了妻子、自己的病人。在多次這樣的情況出現并且答案也一樣之後,約翰寫了篇論文,指出了他的發現。不久,他的這個論點就引起了其他科學家的興趣,之後人們還發現可以通過眼珠轉動的次數來斷定夢的次數。

通過人在睡覺時眼珠子會轉動的現象,歸納出的結論是他在做夢,這便是約翰通過個别歸納得到的一般結論。

兒子睡覺眼珠子轉動是表明在做夢;同樣,妻子睡覺眼珠子轉動也是在做夢;而鄰居和病人在做夢的時候眼珠子也是轉的。

以此類推,隻要是人在睡眠的時候眼珠子在轉動,那便表明是在做夢。

從自己的兒子、妻子、鄰居、病人到一般人的推論,從個别現象上升到一般結論的過程,就是歸納分析法。

2.演繹法

演繹法即以已有的事實為基礎,以一定邏輯思維假設,進而進行推斷結論的過程。

演繹法與歸納法一起經常運用在同一事物的邏輯思維之中,但是兩種方法是截然不同的。

比如,用雞蛋碰石頭,隻要是石頭不發生改變,那麼雞蛋就一定會碎。經過多次這樣實驗之後,你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相對石頭而言,雞蛋是比較容易碎的。

再從歸納的結論出發,你可以發散進行演繹,其他不同硬度的物質碰撞石頭上也會碎,比如說玻璃。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在推論過程中,要保持嚴謹性,否則很容易推論錯誤。所以我們必須正确地運用自己的邏輯思維,來審查自己的推理結果。

注意以下方面可以避免出現錯誤的推論。

(1)提出問題。在整個思維過程的開端,也就是最難的部分,我們會發現提出的問題往往經不起推敲,我們很輕易就能把它推翻。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地問自己,我們準備發現什麼樣的問題?不要過多思索怎樣解決,隻要想我們要發現什麼就好了。

(2)分析情況。确定問題之後,第一個要做的就是從中找出更多的因素來牽涉到你的問題。在分析現狀的整個過程中,你要盡量地找到很多的相關信息資料。這樣有助于你之後分析資料進行總結思考。

一般思考問題有以下幾種途徑:“誰能幫你解決問題?”“在哪個地方你可以解決問題?”“你做了多少數量的工作來解決問題?”“你找的資料是否可以幫助你?”“你手頭上已經有哪些資料可以利用了?”“能否去僞存真?”

以上這些問題很有可能讓你發現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有些意見或者觀點是錯誤的,甚至是危險的。所以我們先接受那些所謂的事實,或者說正确的假說。

對你找來的那些資料,你也要驗證。比如你看到一本書的時候,你也會提出這些問題:“這本書的作者出于什麼樣的目的來寫這本書?”“是不是最權威的?”“這本書和作者有沒有利害關系?”“是不是有辦法可以推翻作者的論點?”“作者的論點和常識是否相符?”

在我們接受任何人的論點的時候,都要試着尋找其背後的動機和目的。不要輕易接受論點的正确性和煽動性。要知道你認同的不一定就是正确的。

即使受到周圍的幹擾,你也要十分小心謹慎地進行判斷,當遇到不合理的時候,就要進行下一步的調查。

當我們需要别人幫忙時,要記住不要讓對方告訴你答案,試着讓對方告訴你是還是不是,而不是直接告訴你如何去做,這樣會阻礙你的思維。

04

抽象和具體

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在認識事物發展的時候,一般包括兩個層次。

第一個是具體的感性。簡單說,就是我們在認識事物之初,往往出發點都是表象,通過表象發現許多屬性和規定性。

第二個就是具體的思維。在我們認識過表象之後,我們要用邏輯的思維來發現之後的事情,比如普遍聯系,從感性上升到理性思維(具體思維)。

唯物主義認為人類認識事物的過程是從感性上升到理性,這個過程也就是感性具體到思維抽象,又從思維抽象上升到思維具體。抽象就是把研究對象單獨提出來,進行研究和判斷,從中找到普遍聯系的過程。

這一過程又可以分為兩步:一是從現實到抽象;二是從抽象到具體。認識隻有從實踐開始,才能獲得感性具體的認識。

認識的過程就是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

在這個過程中,通過認識去除了感性的具體,掌握了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既要區分必然屬性和偶然屬性,還要把初步認識中的整體分解成細小的個體,并對其進行一系列的定義、判斷和推斷。

無論是認為邏輯思維比感性認識更加能客觀地反映事物,還是認為簡單地對事物各個組成部分進行考察,最終還是顯得片面,不能得到具體完整的認識,因此必須搞清楚内部聯系,才能使認識比較具體。因此,在認識的過程中,抽象和具體可以表現為思維具體和思維抽象的差别,也可以表現為感情和思維的對立。

具體和抽象的辯證關系是互相依存、互相轉化的,不能孤立地單獨存在。隻有感性具體,這樣的認識隻能是膚淺的、表面的。反之,隻有抽象思維而沒有抽象具體,認識就是片面的、簡單的。

抽象可分為已實踐和未實踐兩種。

未經實踐的抽象屬于萌芽期,已實踐的就是已經驗證、發展過的抽象。比如從物物交換到錢币流通,再到剩餘價值就是未實踐的抽象不斷變成已實踐的過程。


以上内容摘自《邏輯思維圖解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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