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阿姨強勢的,
平時不光要好言好語,
節假日還帶薪休假!”
杭州的王女士吐槽道
這是什麼情況?
保姆這3天不幹活,也得發工資?
據王女士講述:
“
她給寶寶請了一個住家育兒嫂,日薪制。
國慶放假,她和老公帶寶寶回老家3天,阿姨就一個人留在王女士杭州家裡休息。返回杭州時,阿姨提出,這3天是帶薪假,也要算3天工資,“一共一千左右,阿姨說,我們公司都統一的,都是這麼收費的,不相信的話,你可以去打聽。”
“這3天,阿姨不幹活,
吃住全部在我家,也不帶娃,
孩子我都自己帶回老家去了,
這樣的情況下,
我還要額外支付工資?”
越想越覺得不合理的王女士,
想問問律師這錢收得合不合理,
也想問問其他請阿姨的家庭,
“你們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合同上約定11天法定休假日
王女士表示,
當初和家政公司簽訂的合同上是約定過,
阿姨一年有11天法定休假日,
上班的話要2倍工資。
但是并沒有明确,
沒上班也要工資照發。
家政公司給王女士列出的11天法定節假日。
王女士心裡很不舒服,
不過很快,她就說服了自己,
也馬上想通了:
這個阿姨幹活還算給力,
就不差這一千塊錢了,
就當封了過節紅包。
王女士笑說,沒想到國慶假期,
阿姨難得“躺平”,
竟也不耽誤掙工資,
想想比自己這個白領還要享受。
“我上個班就是給阿姨打工了,
希望孩子到兩歲半就不請阿姨了。”
王女士一半調侃一半無奈。
網友評論意見不一
01
拿工資才有帶薪休假,阿姨賺的是勞務費
網友“仁山”:育兒嫂與雇主之間不是勞動關系,不适用勞動合同法,兩者是勞務合同關系。在法定節假日的三倍工資,是勞動合同關系規定,但勞務關系沒有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規定。
所以,雇主不要被保姆介紹所或家政公司誤導了 ,也别被所謂的“行規”誤導,應該在簽訂合同前,把勞務合同讨論明白。
02
阿姨一天工作不止8小時,挺辛苦的
網友“沙隆巴斯”:“阿姨的工作時間一天可不是8小時,是14到15個小時,一般早晨6點就要給全家準備早飯,晚上要洗完全家的衣服才休息,基本都要晚上八九點,雖然勞動強度不是很大,但是時間長,工作單調,不是什麼性格的人都能長期堅持做。”
03
建議家政設定評價機制
網友“不舞之鶴”:家政服務該有統一的規章制度,既不讓雇主為難,也不能讓保姆吃虧,希望能定個标準。
律師:關鍵看合同
是否預先告知
就此,杭州一家家政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公司規定,住家阿姨一個月休4天,工作26天。全年法定節假日11天,其中春節和國慶都是3天“這11天法定節假日,我們規定都是帶薪休假的”。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表示,關鍵是簽合同的時候,對方是否已經預先告知了這個情形。合同上表明了保姆的11天法定節假日,這種約定的一般理解就是帶薪休假。情理上老百姓可能比較難理解,但是有合同約定,就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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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丨央視網
來源: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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