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韓先生向晚報反映,他在“餓了麼”做了一個月騎手,離職後本應開6800元,可公司卻少給他開2800元。
2021年12月30日,記者對韓先生和他之前工作的站點負責人,進行了采訪。
騎手:離職遭遇工資被扣
韓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11月2日,他在“餓了麼”東風新村新盈站當騎手,按送餐數量發放工資。
“2021年11月29日,我的一名親屬去世了,我向站長請了三天假,回來後,我提出了離職。結算工資時,發現被扣了2800元。”韓先生說。
韓先生表示,按照他當月完成的1084單和獎勵計算,應該到手6800元。
“我的油補、滿勤獎及系統獎勵騎手的‘單單獎’,都被扣了。我請的三天假,公司還按曠工進行了罰款。”韓先生說。
采訪中韓先生表示,工資明細他沒有看到,他覺得扣除獎勵不合理,這些獎勵,是他應該得到的。
站長:離職沒有提前告知
采訪當日上午,記者和韓先生來到位于東風新村廣源步行街的“餓了麼”新盈站,站長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騎手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韓先生說不幹就不幹了,按照規定,曠工公司是有規定的,并不是我個人作出的罰款。”站長說。
站長告訴記者,公司有規定,曠工三天就會自動勸退,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打報告。如果騎手中途離職,油補、滿勤獎及“單單獎”就都沒有了。
對此韓先生表示不認可,他覺得工作期間,自己完成了訂單,不能因為離職就扣除相關獎勵。
站長表示,如果韓先生有異議,他會幫忙向公司提出申請。
律師:扣除獎勵屬于克扣工資
韓先生遇到的問題,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秦岚律師作出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勞動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工單位扣除勞動者的油補、滿勤獎及“單單獎”的行為,屬于克扣工資行為。
《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
如果雙方因工資事宜産生争議,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争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大慶晚報記者 王敬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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