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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曆史意義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5-12 16:26:51

   多年來,人們對康、梁的曲解、誤解是根深蒂固的,解決這個問題,不僅有待于新史料的發現,更有賴于曆史觀的改變。公正地對待一個曆史人物,有時真的很不容易。

  近年來,關于康、梁在戊戌維新變法中的作用,可以說是衆聲喧嘩,意見紛呈。比較突出的看法有以下幾種。一種認為,康、梁在變法中的作用本來沒這麼大,由于事後他們在講述這段曆史時将其作用不适當地誇大了,而且很長時間以來,戊戌變法的研究者多以他們提供的這些材料為依據,故而高估了他們的作用。另一種認為,康有為應該為戊戌變法的最終失敗負責,他的急躁、莽撞乃至激進,是戊戌變法沒有成功的重要原因。還有一種意見,直接指向康的品性,指責他狂妄自負,導緻了與其他改革勢力離心離德,像以張之洞為代表的群體,不僅不與他合作,甚至給他拆台,不願意看到他的成功。再有一種看法更充滿戲劇性,據說慈禧原本并不反對變法,如果不是康有為處理不當,竟想要鼓動袁世凱兵變,圍慈禧于頤和園,慈禧是不會突然變臉,發動政變的。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曆史意義(梁啟超不是戊戌變法的真正領導)(1)

  三人是戊戌變法的核心人物

  這些說法在坊間流傳甚廣,影響極大。這也恰恰說明了,在中國,隻要是改革、變法,都很難為人所理解、所接受,不僅當初如此,百餘年後,亦複如此。事實上,在清末那樣一個萬馬齊喑、萬喙息響的年代,康有為的舉動的确給人以石破天驚之感。要知道,清王朝對讀書人的管控是極嚴的,不能随意談論政治,更不許随意上書。康有為以一介布衣,打破士人不許問政的禁令,上書皇帝,要求改革政治,以救時危,是冒着殺頭乃至誅滅九族風險的,由此可見他的氣概和膽識,确有過人之處。梁啟超在《戊戌政變記》開篇就寫道:“自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以布衣伏阙上書,極陳外國相逼,中國危險之狀,并發俄人蠶食東方之陰謀,稱道日本變法緻強之故事,請厘革積弊,修明内政,取法泰西,實行改革。當時舉京師之人,鹹以康為病狂。大臣阻格,不為代達。康乃歸廣東開塾講學,以實學教授弟子。”

  如果說“公車上書”是康有為為清王朝敲響的警鐘,那麼,很顯然,清王朝的統治者并未因此從昏睡中醒來。僅僅時隔六年,中國就遭遇了更加慘重的失敗,而這次竟然敗給了自己的鄰居——“蕞爾小國”日本。次年三月,李鴻章與伊藤博文簽訂《馬關條約》,其中要求中國承認朝鮮國獨立,并割讓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遼東半島,賠償白銀二萬萬兩。這件事給中國讀書人的刺激太大了,梁啟超說:“吾國四千餘年大夢之喚醒,實自甲午戰敗割台灣,償二百兆以後始也。” 這時,恰逢各省舉子雲集北京,大約有五千人之多,這些人都是前來參加會試的青年才俊,其中很多人将成為這個國家各方面的人才。康、梁一直活躍在他們中間,不遺餘力鼓動“公車上書”,力陳變法圖存,痛下哀聲。康氏很快成為一顆迅速升空的政治新星,在衆多舉子中脫穎而出,一鳴驚人。

  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曆史意義(梁啟超不是戊戌變法的真正領導)(2)

  維新派人士群像

  康、梁曆來被人們說成是“公車上書”的發起者和領導者,他們自己也常常以此自居。而目前可以看到的研究成果則證明,在這件事上,康、梁的自述并非實事求是,他們不僅誇大了自己在其中的作用,也誇大了運動本身。這些學者指出,當時各省公車多局限在本省人的圈子内活動,康、梁很難去發動和領導他們。而且,康、梁的背後,也還有了解内幕的京官向他們透露情報,策動他們上書,甚至還有更高層的官員在背後操縱他們。說白了,他們隻是所謂“帝黨”的一杆槍,由他們出面,鼓動學潮,幹涉政府決策,從而将宮廷内部帝後兩黨的鬥争公開化、社會化,以社會輿論(即所謂“公論”)向李鴻章乃至整個“後黨”施加壓力。這些研究成果固然使我們看到了曾經被遮蔽的某些曆史真相,看到了康、梁故意誇大自己作用,修改曆史叙事以美化自己的一面,但同時也可能遮蔽曆史真相的“另一面”,以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在将康、梁虛無化的過程中,這場運動之于思想史、文明史的價值和意義也被消解了。

  事實上,在這場運動中,康、梁從未置身事外。倒是一些過來人看到了這點兒“真相”,肯在其記述中将康、梁稱作“運動主持” 。光緒二十一年乙未(1895)夏季,滬上哀時老人未還氏在其所作《公車上書記》中亦寫道:“中日和約十一款,全權大臣既畫押,電至京師,舉國嘩然,内之郎曹,外之疆吏,鹹有争論。而聲勢最盛、言論最激者,莫如公車上書一事。” 他在這裡所說,即康有為以一晝兩夜撰寫的《上清帝第二書》,後來被稱作“公車上書”。雖然此書最終未曾向都察院呈遞,但經過其弟子梁啟超、麥孟華的謄抄,并在各省舉子中廣為傳閱,使得康有為“非遷都不能拒和,非變法無以立國”的主張,産生了十分深遠的影響。

  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曆史意義(梁啟超不是戊戌變法的真正領導)(3)

  戊戌六君子

  在上書中,康有為明确表達了興民權、抑君權的意願和要求,以及他對西方議會制民主的理解。他們這一代學者恰逢新舊交替的時代,對西方的認識首先基于自身的文化傳統,在他們看來,未來中國無非是傳統中國的延續罷了。所以,康有為要借漢制“議郎”來表達他變法改制的意圖,在他,隻能這樣做,在光緒,恐怕也隻有這樣才能理解康有為想要說什麼。幸運的是,自光緒十四年(1888)到光緒二十三年(1897),康有為屢屢上書,隻有這次,經都察院代為呈遞,很快呈現在光緒皇帝面前。有證據表明,在甲午戰敗之後,光緒帝憤于國勢危迫,民生日艱,急于博采衆論,變法更張,這一念頭就是看了康有為這篇充滿改革新思想的條陳産生的。于是,就在當月,光緒便頒布了著名的自強谕旨,發出了明确的改革信号。據梁啟超記述:“其年六月,翁(同龢)與皇上決議拟下诏敕十二道,布維新之令。” 同時,朝廷罷免了保守派孫毓汶、徐用儀。看上去,一時朝野上下都很有發憤為雄,力圖自強的表現。

  實際上,從甲午到戊戌,康、梁在為變法維新四處奔走的過程中,受到各種勢力的圍攻、诋毀、誣陷、謾罵,可謂數不勝數,從未斷絕。張之洞是主張“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圍繞在他身邊的梁鼎芬等人,都對康、梁采取極端敵視的态度,其中原委固有學術上的分歧,張之洞對康的獨尊公羊,托古改制,以孔子為文明教主,用孔子紀年,都是難以認同的,但他很少做學術上的辯難、商榷,而是直接對康的學說做政治理念的解讀和政治企圖的判斷,并上綱上線,認為康有謀反之嫌,保中國不保大清。這怕是一種誅心之論,欲陷康、梁于險境也,而欲置康、梁于死地的,還有湖南的葉德輝之流。他們要捍衛綱常名教,自然視康、梁為洪水猛獸,必欲除之而後快。湖南舉人曾廉上書請殺康、梁,等于是拉開了戊戌政變的序幕。

  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曆史意義(梁啟超不是戊戌變法的真正領導)(4)

  明治維新成為日本崛起的起點

  應當看到,當年,無論是仇視康、梁,反對康、梁,還是支持康、梁,擁護康、梁的人,沒有不把他們視為戊戌變法主謀的。沒有他們的努力,戊戌變法的曆史或當改寫,中國人思想解放的進程也另當别論。由于戊戌變法在政治改革上的失敗,今天有些人責備康有為,以為是他在政治上的幼稚、魯莽、任性,以及思想上的偏執、激進、固執造成的;也有人借口康、梁曾說了一些假話,或為“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 ,進而懷疑他們在戊戌變法中的地位和作用,這樣做其實是把曆史看得太簡單了,而且有庸俗化的嫌疑。近來,頗有人在貶低康、梁的同時,為張之洞張目,認為在康、梁變法之外,另有變法的穩健派在,并以張之洞為代表。又借陳寅恪所言,辯稱戊戌變法在當時“蓋有不同之二源”,如果不是光緒皇帝受了康有為的蠱惑,未能采納如張之洞等封疆大吏的主張,戊戌變法也許不會失敗。

  多年來,人們對康、梁的曲解、誤解是根深蒂固的,解決這個問題,不僅有待于新史料的發現,更有賴于曆史觀的改變。公正地對待一個曆史人物,有時真的很不容易。梁啟超在談到他的老師康有為時就曾指出,世界上有“應時之人物”,亦有“先時之人物”,“應時之人物者,時勢所造之英雄;先時之人物,造時勢之英雄也”。

  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曆史意義(梁啟超不是戊戌變法的真正領導)(5)

  慈禧太後與光緒帝

  他還說,康有為就是一位“先時之人物”,“凡先時人物所最不可缺之德性有三端:一曰理想,二曰熱誠,三曰膽氣”,康先生全都具備,“若其理想之宏遠照千載,其熱誠之深厚貫七劄,其膽氣之雄偉橫一世,則并時之人,未見其比者。先生在今日,誠為舉國之所嫉視;若夫他日有著二十世紀新中國史者,吾知其開卷第一葉,必稱述先生之精神世界,以為社會原動力之所自始” 。值此之際,我們重溫梁啟超的這段話,也許不是無益的。

  戊戌變法康有為梁啟超曆史意義(梁啟超不是戊戌變法的真正領導)(6)

  以上内容選自解玺璋《抉擇:鼎革之際的曆史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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