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存最早的藥物學著作是漢代的《神農本草經》,共收藥物365種,分上中下三品,上品無毒或毒性小,中品有的有毒,有的無毒,下品有毒,不能久服,該書成書後,經輾轉傳抄,有不少錯誤混亂,經曆了南朝宋,齊,梁三個朝代的陶弘景決定對它進行校訂和整理,寫成《本草經集注》,他結合自己的經驗,對藥物作了鑒别和補充,收的藥增加到730種,對藥物的性味,産地,采集,形态,鑒别諸方面的論述,有顯著提高,在分類方面,從原來上中下三品,改為七大類,即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食,有名無用(未經驗證之藥),書中又提出了一個,諸病通用藥,的列記表,如治黃疸有茵陳,栀子,紫草等,此書對後世影響很大,唐《新修本草》,明李時珍《本草綱目》都是在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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