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帝師制度的建立和宣政院的改制,藏傳佛教的政治地位逐步加強。不過,随着時間的推移,一直有功于元朝國家建設的藏傳佛教,開始走向了另一極端。
忽必烈與“帝師”八思巴
權勢過大,中央難以監控自忽必烈之後,元朝的曆代皇帝及其家眷,均需受戒皈依為佛家弟子。《南村辍耕錄》卷三“受佛戒”記載:
….累朝皇帝先受佛戒九次,方正大寶,而近侍倍位者必九人,或七人,….此國俗然也。
在元朝,法會(元稱好事)名目數量繁多,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僅《元史·釋老傳》具體羅列出名稱的“好事”,就超過了三十多種。
藏傳佛教中的金剛持
皇室如此崇佛,佛教勢力很快就滲透到了元朝政治等各領域。早在八思巴時代,忽必烈就設總制院,尊八思巴為“帝師”,統籌全國釋教和蕃地(西藏)事務。
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尚書右丞相兼總制院使桑哥嫌其地位不尊,以“總制院統西番諸宣慰司軍民财粟,事體甚重,品秩宜尊”為由,奏改總制院為宣政院。
宣政院“秩從一品,用三台銀印”,其位甚崇。“院使位居第二者必以僧為之,出帝師辟舉,而總其政于内外者,帥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而軍民通攝。”
銅胎宣政院款龍龜印
除了品秩得到提升外,宣政院還與中書省、樞密院、禦史台一樣,不僅有了獨立平行的任官系統,甚至還有單獨用兵之權。
破壞國家法度,社會影響極差
- 擁有中央人事、行政、司法大權的中書省、樞密院和禦史台,很難有效插手宣政院大小事務;
- 僧尼事務(釋教)和蕃地事務也沒有了監察空間,中央勢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分化。
宣政院權勢顯赫,使得本就備受尊崇的僧尼階層更加猖狂。少數僧人目無法紀,擾亂社會治安、破壞國家法度的案例時有發生。
八思巴弟子楊琏真迦,在桑哥支持下,盜掘錢塘、紹興宋陵,令人發指
對于這些目無法紀的僧人,宣政院不僅沒有予以制止和妥善解決,甚至有“火上澆油”之嫌。譬如武宗至大二年(1309年),宣政院請“(凡民)歐(毆)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斷其舌”之旨。
盡管成宗、仁宗等曾試圖加以撥亂反正,然而收效甚微,最終不了了之。
左:仁宗 右:成宗
坦誠說,僧人違法亂紀屢禁不止的根源,在于元朝法律上的不平等。僧人犯法,按例由宣政院受理,偏頗之處比比皆是:
- 諸僧、道、儒人有争,有司勿問,止令三家所掌會問;
- 諸僧人但犯奸盜詐僞、緻傷人命及諸重罪,有司歸問,其自相争告,從各寺院住持本管頭目歸問;
- 若僧俗相争田土,與有司約會,約會不至,有司就便歸問。
僧人不但享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甚至可以操縱法律。譬如帝師或上層高僧們,常常以“好事”為由,請求元朝政府釋放重囚(史書稱之為“秃魯麻”)。不過,這些重囚大多都是有權有勢官宦子弟或潑皮無賴。
藏傳佛教中的文殊菩薩
本該受到法律嚴懲的重囚們,通過賄賂僧侶階層,“順利”逃之夭夭。據《元史》與《新元史》所載,順利“大逃亡”的死囚犯,不下數百人。
至于釋放這些重囚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門:
- “用帝師奏”者;
- “皇帝即位用帝師奏”者;
- 皇室人員有疾、祭日或誕辰請釋囚者;
- 帝師或皇室修佛事者;
- 為皇室祈福者;
- 某高僧圓寂,也得釋囚。
藏傳佛教中大白傘蓋佛母
這種破壞法律、擾亂政紀之事,元朝上下并非毫不知曉,不少大臣上書屢次反對,幾乎皆得到皇上采納,但收效甚微。
皇慶元年(1312年)冬十月,雲南行省右丞算隻兒威有罪,國師搠思吉斡節兒奏請釋之,仁宗皇帝斥之曰:“僧人宜誦佛書,官事豈當與耶!”
遺憾的是,皇慶二年秋七月,“以作佛事,釋囚徒二十九人。”可見事态很難得到有效抑制,“釋囚”的場景一直屢禁不止。
禍亂朝綱,導緻國家衰敗元朝皇室崇佛,可謂“國策”之一。自忽必烈開始,經常舉行各種耗資巨大的“好事”活動,動用國庫修建各式各樣的佛寺,對僧人的賞賜也是毫無節制,刊印佛經所費金銀更是有增無減。
以大都為例,史載著名的藏傳佛教寺廟,就有大護國仁王寺、大聖壽萬安寺、大永安寺(香山)、大承天護聖寺、大崇恩福元寺、大天源延壽寺、壽安山寺、大承華普慶寺、大崇國寺、興國寺等。另外,在宮廷内也有佛寺。
護國寺喇嘛塔,1949年被拆除
大興土木修建寺廟的背後,是毫無節制地征調士兵、百姓和工匠,很多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耗費了大量的土地、物資、金銀,使得國庫愈發空虛,有些甚至直接搜括百姓以資建寺之需!對國家與人民的傷害,是不可逆的。
皇室的“過度”崇佛,讓帝王的權威受到了嚴重的挑戰。深谙儒學的知識分子們,無不為之憤慨。
元朝儒生鄭介夫,對帝師至京“朝野傾城相迎”的現狀就頗為不滿:“往年帝師之死,擇取小帝師來代,不過一小庸厮耳,舉朝郊迎,望風羅拜。”
畏吾兒大臣廉希憲
忽必烈在崇尚佛教後,命笃信儒學的畏吾兒大臣廉希憲受國師佛戒。
廉希憲毫不客氣地頂撞道:“臣受孔子戒矣。”忽必烈又問:“孔子亦有戒耶?”廉希憲回答:“為臣當忠,為子當孝,孔子之戒,如是而已。”
據說忽必烈不僅沒有生氣,還連連贊許。
荒唐的元順帝縱觀元朝諸帝,“崇佛”最荒唐的,莫過于元順帝妥歡帖木爾。
元順帝(1320—1370)
扳倒權臣伯顔後,元順帝“圖治之意甚切”。
在丞相脫脫的支持下,恢複科舉,頒行《農桑輯要》,實行儒治,整饬吏治,蠲免賦稅,開放馬禁,削減鹽額,編修遼、宋、金三史,國家一度有了“中興之相”。
不過,罕見的天災給了他當頭棒喝。黃河決口、饑荒頻仍、瘟疫爆發,人民流離失所,大量死亡。
自至正四年(1344年)始,中國進入了災害多發期,尤以腹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以及河南的黃河以北地區和内蒙的一部分)和河南行省(河南中南部、湖北大部、江蘇中北部,安徽中北部)最為嚴重。
黃河決堤,讓元朝幾近崩潰
天災引發了一系列後遺症:各地烽煙四起,不少地方的統治機構癱瘓,陷入土崩瓦解的絕境。時間一長,元順帝銳意進取的勁頭,可謂消失殆盡。
丞相脫脫死後,元順帝徹底堕落。
- 他聲色犬馬,長期不理朝政,沉溺密宗,修煉所謂“男女雙修之術”,朝堂成了君臣淫态百出之所。
- 他專門建造了上都穆清閣,連延數百間,并秘密室于修文殿旁,好事房于鹿頂殿側,“取婦女實之,以備修習之用”。
- 他沉迷于“十六天魔舞”無法自拔,還專門為此建造高閣,“飛橋舞台于前,四欄引翼。每幸閣上,天魔歌舞于室,繁吹導之,自飛橋西升,市人聞之,如在霄漢。”
(疑似)十六天魔舞
何謂“十六天魔舞”?史書記載,“天魔舞者,本西番佛曲,法式淫蕩”:
- 時帝(元順帝)怠于政事,荒于遊宴,以宮女三聖奴、妙樂奴、文殊奴等一十六人按舞,名為十六天魔。
- 首垂發數辮,戴象牙佛冠,身被纓絡、大紅绡金長短裙、金雜襖、雲肩、合袖天衣、绶帶鞋襪,各執加巴喇般之器,内一人執鈴杵奏樂。
- 又宮女一十一人, 練槌髻,勒帕,常服, 或用唐帽、窄衫。所奏樂用龍笛、頭管、小鼓、筝、蓁、琵琶、笙、胡琴、響闆、拍闆。
- 以宦者長安叠不花管領,遇宮中贊佛, 則按舞奏樂。宮官受秘密戒者得入,餘不得預。
盡管朝中大臣百般勸谏,可元順帝不但不聽,反而想方設法躲避,甚至特意挖地道以躲“宰相以舊制為言” 。
至正二十七年(1367) 八月,元順帝見大勢已去,诏命皇太子領天下兵馬。次年閏月,元順帝攜三宮後妃、皇太子、皇太子妃,逃到應昌府(内蒙古自治區赤峰市)。
應昌城遺址
同年八月,明軍攻陷大都。至正三十年(明洪武三年,1370)四月,妥懽帖睦爾駕崩于應昌,享年五十一歲,廟号惠宗 ,蒙古汗号為“烏哈噶圖汗”,明朝為其上尊号為“順帝”。
在《蒙古黃金史綱》中,記載了一首元順帝離京時所作的一首長詩:
不過,一些學者認為,這是蒙古史學家的“發揮”
總的來說,我們在審視藏傳佛教在元朝的曆史作用時:
- 不僅要看到元朝的崇佛政策對加強邊疆(尤其是藏區)統治,促進民族經濟、文化交流的正面影響;
- 也要對這一政策走極端後,為整個社會經濟諸方面帶來的不可逆轉的負面影響。
對于曆史事實客觀并理性的認識,能夠幫助我們在未來少走彎路,少走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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