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張平原
本報記者 楊霞瑜
在5年的時間裡,先後成為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1家公司的股東……6月28日,市民黃女士緻電本報讀者熱線968820反映,她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竟做了公司“老闆”,經營範圍涉及建築、商貿等領域。
黃女士稱自己2017年曾不慎遺失身份證。但她非常疑惑,對方是如何冒用身份信息、在相關部門嚴格的審核程序下注冊公司的?
隐藏的“身份”?
收到市場監管部門短信提醒,才知自己是“老闆”
“突然收到湖裡區市場監管局發來的短信,提醒我在廈門自貿片區開辦的企業尚未年報,逾期将影響企業及個人信用,也可能被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黃女士說,自己6月23日收到了這條短信,當時她還以為是詐騙信息,結果在線上平台查詢,竟發現自己是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及1家公司的股東。
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顯示,黃女士“擔任”法人代表并持股70%的“廈門代玉思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按時公示年度報告,通過住所無法聯系相關負責人,已被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另外3家涉及建築及貿易的公司顯示已吊銷。
黃女士介紹,在其名下仍存續的“廈門代玉思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為2018年1月2日。公司主要人員中顯示,黃女士不僅是法定代表人,同時擔任經理和執行董事。平台顯示,與黃女士關聯的已吊銷公司,其中2家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和2018年2月将法定代表人由他人變更為黃女士,另外1家公司于2017年12月由黃女士成為持股20%的股東并擔任監事。
為什麼能注冊?
2019年5月前,企業登記未推行實名驗證
“我在2017年6月不慎遺失身份證,立即辦理挂失并補領了身份證。”黃女士疑惑,即使身份證被他人撿到,但對方又是如何在身份證已挂失的情況,在“法人代表”未到現場或親筆簽名授權下注冊了公司?
一名業内人士說,2019年5月之前注冊公司時,經辦人持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原件、簽名授權書等材料即可辦理,所以存在“被法定代表人”“被股東”的現象,現在企業登記推行實名驗證,法人代表需要本人通過“登記注冊身份驗證”App,進行實名認證手機号碼以及“刷臉”等操作,完成本人身份注冊驗證。湖裡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證實了該說法。
記者從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每年1月至6月,市場監管部門都會對未年報的企業進行催報提醒。發現很多企業留存的聯系方式不是法定代表人實際聯絡方式,為此,今年湖裡區市場監管局在不直接獲取個人實名制通訊信息的前提下,将政務提醒發送到相關人員手上。
對征信有影響嗎?
申請撤銷冒名登記後,不會影響個人征信
6月29日,黃女士在派出所申請查詢了身份證丢失補領的證明。之後,她将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流程要求申請撤銷名下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股東身份。但黃女士擔心,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冊的公司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是否會影響她個人征信?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6月出台的指導意見,當事人可向注冊地登記機關反映并按照規定出示相關證據及證明材料,登記機關會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記的情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時向社會公示,如經調查情況屬實,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将依法做出撤銷登記決定。撤銷後,将不會影響市民的征信及本人注冊公司。
律師:
冒用他人身份證注冊公司
或将受刑事處罰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東表示,公民在發現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冊公司後,應當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名下注冊的公司若存在違法行為,可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冒名登記被撤銷後,因冒名登記導緻的被冒用人相關信用懲戒和市場禁入措施停止執行,登記機關也會及時更新數據,解除信用約束措施。同時,公民也可以選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申請撤銷工商登記。
許東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的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僞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因此冒用他人身份證注冊公司,涉案行為人可能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
鍊接
如何知道是否“被法人”?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如果市民群衆需要了解自己是否“被法定代表人”、“被股東”,可登錄手機版的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進行投資任職情況查詢。發現自己有類似遭遇後,可通過12315、12345等途徑反映,由各市場監管所按照屬地監管原則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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