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位受傷老人女兒的述說。
媽媽被車撞後,交警判定肇事者全責,120将老太太送至醫院後,肇事者在急診室并沒有立刻送老人治療,而是以他們走車險,無法付任何費用為理由,使老人在醫院整整坐了一小時後,家屬抵達醫院才得以治療!
事故發生第2天,她晚上緻電肇事者支付目前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肇事者以此事已委托給保險公司為由,對傷者不聞不問!
事故發生第3天,肇事者直接不接她電話,并且他們從事故當天離開醫院後,沒有對傷者有任何的主動關懷,還以工作太忙、沒有睡好為借口!
碰到這種事,她非常不理解,難道肇事者不該墊付醫療費嗎?
一、傷者的醫療費該誰墊付?法律僅規定了墊付搶救費用,并沒有規定墊付醫療費用,也沒有要求司機或車主墊付搶救費,更别說醫療費了。
以下是《道理交通法》的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内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目前,強制險墊付限額1.8萬元,隻要交警出墊付通知書保險公司就得墊付,不管責任是否有判。
至于搶救後住院治療過程中是否墊付醫療費就看個人了,純屬道德層面的内容,當然有能力墊付的也是可以的,隻是暫時放在醫院這裡,終歸還是能從保險公司那裡拿回來的。
如果采取“三不一沒有”原則,不去探望傷者、不接受交警調解、不墊付,說沒錢,法律拿你也沒辦法,畢竟司機也是依法辦事。
沒辦法,她碰到了老司機,隻能自己想辦法籌錢先治傷,好了之後算總賬,
二、賠償流程第三者保險有兩部分,強制險和商業第三者,法律明确規定強制先賠,超出部分商業三者險再賠,理賠規則如下。
1、交強險理賠規則
交強險隻分為有責賠償和無責賠償,有責就限額内100%賠償,其中交警認定的全責、主責、同責、次責都算有責。
據數據統計,其中80%多的人傷案件都是輕傷案件,隻要交警不定肇事方無責,不管其他責任如何定,傷者都能獲得100%的賠償。
隻有當傷勢較重,醫療費用超過1.8萬元,交警的責任認定才會影響傷者所得的賠償,因為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是另外的賠償規則。
舉個例子:
司機張三不小心碰上了騎電瓶車上班的李四,交警判張三負同等責任,李四住院7天,醫療費花了16000元,其中住院夥食費400元,請了護工照顧了7天,共支付了1050元,住院加在家共病休了15天,誤工損失4000元,就醫交通費花了100元,電瓶車維修花了300元。
請問李四的保險公司要賠多少錢?
按照交強險的理賠規則,保險公司要100%賠給李四所有的這些損失,計算如下:
- 醫療賠償=16000 400(住院夥食)=16400元≤18000元
- 死亡/殘疾=1050(護理費) 4000(誤工費) 100(交通費)=5150元≤18萬元
- 财産損失=300元≤2000元
因為總損失沒有超過交強險限額,且張三是有責(同責),因此保險公司必須在強制險内100%賠付給李四。
2、商業第三者理賠規則
商業第三者嚴格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付,其中又細分為機動車與機動車事故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事故。
雙方都是機動車,全責按照100%賠對方,主責按照70%,同責按照50%,次責按照30%。
如果有一方是非機動車,那麼機動車方要在上面賠償基礎上多賠10%,全責按照100%,主責按照80%,同責按照60%,次責按照40%。
可見,《道交法》和交強險處處體現了保護弱者的立法精神,讓傷者得到及時有效治療,并獲得适當的補償。
知道了傷情,知道了理賠規則,有時,不見得一定要據理力争自己少擔點責任,小傷案件,即使司機負次責,也可能100%賠對方損失哦。
那麼重傷或死亡案件,責任就非常重要,該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三、有哪些賠償項目可以主張人傷案件的法定賠償項目和标準在法律上非常明确的規定了。
還規定了受害方可以直接向肇事方承保公司提出索賠,且被保人沒有賠償受害方,保險公司不得賠償給被保人。以上的規定都是為了保護受害者,具體有哪些賠償項目可以對号入座。
從她的描述看,老人在醫院坐了一個多小時才得以治療,從側面得出老人受傷并不是太重,預估可以得這些項目的賠償:醫療費(含救護車、檢查、治療等),交通費,如果有住院,還有住院夥食補助、護理費。
司機就一分錢不出嗎?
那也未必,如果司機沒有買這個險種,社保外用藥保險公司肯定要司機出 。
最後
傷者家屬當然可以要求司機墊付,但是技巧很重要,既不能太強硬也不能太軟弱,能争取盡量争取,争取不到,唯有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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