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系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緻。
宗法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這種宗法制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核心是嫡長子繼承制。這種制度對維護西周政治等級制度和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
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于商朝,到西周時已經發展很成熟。到春秋時期,由于鐵制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
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一詞,最早見于《谷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裡,名曰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而其實質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井田制大緻可分為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與九夫為井而無公田兩個系統。
由于關于井田制的相關考古資料的缺乏,有學者卻認為,井田制可能僅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環境和氣候因素,這種制度可能從未得到嚴格的實施。
禮樂制是周代維護封建制度而建立起的文化制度。周武王滅商後,西周統治者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建立穩定的政治制度,建立起支撐周朝天下的四大制度:封建制(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禮樂制。
禮樂制度分禮和樂兩個部分。禮的部分主要對人的身份進行劃分和社會規範,最終形成等級制度。樂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禮的等級制度,運用音樂進行緩解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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