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縮寫。
RoHS标準:IEC62321,指令為2011/65/EU。
歐洲CE-RoHS為強制執行,為CE其它的一部份。
中國RoHS為自願性認證,美國RoHS為自願性認證,CPSC強制執行。
RoHS檢測項目有 鉛(Pb),镉(Cd),汞(Hg),六價鉻(Cr6 ),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最高限量指标是:·镉:0.01%(100ppm); ·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0.1% (1000ppm).
2015年6月4号,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EU)2015/863,修訂了RoHS2.0指令2011/65/EU附件Ⅱ的限制物質清單,加入四種鄰苯二甲酸酯物質: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至此,ROHS2.0指令附件II受限物質清單正式更新為10項。
涉及産品主要包括:日常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和家電,如音頻、視頻産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産品,數碼産品,通信産品等;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醫療電氣設備,使用的電力,包括小型和大型家電,IT和電信設備和消費品,如收音機,電視機,攝像機和音響系統。
REACH是歐盟法規《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
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法規:(EC)No1907/2006
在REACH法規下,化學品被分為三大類:物質、混合物、物品。
物質:是指在自然狀态下(存在的)或通過生産過程獲得的化學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為保持其穩定性而有必要的添加 劑和加工過程中産生的雜質,但不包括不會影響物質穩定性或不會改變其成分的可分離的溶劑。
混合物: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該混合物是生産者按照一定的比例人為進行混合而得,如色母粒、助劑母粒等。
物品:是指在制造過程中獲得特定形狀、外觀或設計的物體,這些形狀、外觀和設計化學成分更能決定其功能。
注冊物質範圍(是否需要注冊的判斷條件,否則隻要Reach報告即可):
投放歐盟市場超過1噸/年的化學物質;
投放歐盟市場的配制品中超過1噸/年的化學物質組分;
投放歐盟市場的物品中有意釋放的化學物質,且總量超過1噸/年。
注:物品中有意釋放物質: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情況下有意從物品中釋放的物質,通常為了實現該物品的某種輔助功能,如橡皮中的香味物質。
服務熱線:4000-87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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