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是農曆一年中的歲首,在古代多稱為元旦。但曆代元旦日期不一,據《史記》記載,夏代元旦為正月初一,商代為十二月初一,周代為十一月初一,秦代和漢初為十月初一。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采用“太初曆”,恢複了夏朝的曆法,以正月初一為元旦,自此年節的日期固定了下來,一直沿襲至今。将新年稱為春節,是在辛亥革命以後,農曆和公曆并用,遂稱公曆1月1日為元旦,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
正月初一前的晚上,人們俗稱除夕或年三十夜,曆來有守歲、别歲、迎春的習俗。在辭舊迎新之夜,一家人團聚在一起,飲酒是最大的歡樂。梁代徐君蒨在《共内人夜坐守歲》中吟道:“歡多情未極,賞至莫停杯。酒中喜桃子,粽裡覓楊梅。簾開風入帳,燭盡炭成灰。勿疑鬓钗重,為待曉光催。”宋代蘇東坡在《歲晚三首序》中記載:“歲晚相饋問為饋歲,酒食相邀呼為别歲,至除夕夜達旦不眠為守歲。”
除夕飲用的酒品主要是屠蘇。這種酒的稱呼原是草庵之名,相傳是三國時期的華佗創制的,具有除邪避疫、祛風散寒、益氣溫陽等藥用功效。後經唐代名醫孫思邈的完善和推崇,無數典籍所轉載以及民間千百年實踐之總結,使其更具有無可比拟的影響力。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就指出:“屠蘇酒,陳延之小品方雲:此華佗方也。元旦飲之,避疫疠一切不正之氣。”
屠蘇的配制方法,明代屠隆的《遵生八箋》記載:“屠蘇方:大黃十六铢,白術十五铢,桔梗十五铢,蜀椒十五铢,去目桂心十八铢,去皮烏頭六铢,去皮臍茇葜十二铢。”按馬南邨的《燕山夜話》解釋,古人把一兩分為二十四铢,照這些分量按方配制,就成為屠蘇酒。清代梁章钜的《歸田瑣記》記得詳細一些:“蓋孫思邈出庵中之藥,與人作酒,因遂名為屠蘇酒爾。其方為:大黃、桔梗、白術、肉桂各一兩八錢,烏頭六錢,茇葜一兩二錢,各為末,用袋盛,以十二月晦日日中懸沉井中,令至泥,正月朔旦,出藥置酒中,煎數沸于東向戶中飲之。”
飲屠蘇有個規矩,初飲時不能同時共飲,大家幹杯,而要讓年齡最小的先來,然後依次及長而飲。即便不喝酒的也要拿起酒杯觸碰一下嘴唇,嬰幼兒則由大人用筷子沾一點酒放在嘴裡。因為過了除夕,迎來了新的一年,每人都要增壽一歲,年少者特别是孩子得一歲,蓬勃向上,得首先祝賀其健康成長,所以先飲;年老者失一歲,歲月不由人,沒有什麼可賀的,故而退居最後才飲。正如蘇東坡詩雲,“但把窮愁博長健,不辭最後飲屠蘇”“年年最後飲屠蘇,不覺來年七十歲”。
随着現代酒業的發展,屠蘇已經退出了曆史舞台。但在萬家燈火、合家歡聚的除夕之夜,全家人圍坐在一起,吃團圓飯、喝團圓酒、守歲迎春的風俗依然存在。借用北宋王安石《元日》詩:“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作者系中國科普作家協會會員
來源:科普時報
作者:談宜斌
編輯:吳桐
終審:尹宏群
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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