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理預告登記和網簽的房子,小心你花錢了,房子還不一定是你的,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預告登記和網簽。很多購房者都覺得,在能夠辦理網簽的房地産商處購買房子是最安全的,因此人們在買房的時候就把能否簽訂網簽備案合同作為自己買到放心房的标準,殊不知,被人們尊為“聖旨”的網簽備案合同,卻也不是那麼的管用。
一、何為網簽?
一般來說,正規開發商的房子都是能夠進行網簽,這也是不少人選擇正規開發商的原因。所謂網簽即商品房預售登記,就是房屋交易雙方在規定的時間内到相關行政部門進行房屋備案,在預售的房屋合同上編上不同的号碼,并在網上予以公布,防止商品房銷售中出現重複銷售。
在實際生活中,可能會出現一些網簽過,最終房子卻不屬于自己的情況,這主要是因為網簽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而非确權行為。也就是說不牽扯權屬的事,不具有物權的效力,過戶前案涉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為房地産公司。
通俗一點來就,那就是:要看你網簽過的房子是否辦理下不動産權證了,即哪怕你房子是網簽過,但在沒有辦理不動産權證前,房子權屬還是屬于開發商,開發商如果出問題,法院照樣可以處置這套網簽給你的房子。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在實際生活中才會出現“房子雖網簽過,但是房子仍然不屬于你”的情況。是不是覺得這個備案登記也是一張白紙?别急,其實要想更穩妥地把房子拿到手,你可以在簽了購房合同後,要求開發商和你一起去辦“預告登記”。
二、何為預告登記?
相比起網簽,預告登記在整個購房過程中所能發揮的作用就至關重要的。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産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将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比如,在商品房預售中,如果你想該房子日後不出現“不屬于你”的情況,那麼你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根據《物權法》中的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産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将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産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因此,如果你現在買的房子隻是辦理了網簽,那麼還不是最安全的,你得趕緊辦理預告登記。如果你辦理了預告登記,沒經過你同意,開發商即使再賣不會發生物權效力,其他人也沒辦法辦産權,不過這個還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根據《物權法》中的規定:“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産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内未申請登記的(這是不動産登記),預告登記失效。”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總而言之,如果在買房過程中,你想房子永遠是屬于你的,那麼就一定要辦理預告登記,僅僅隻是辦理網簽還是不夠的,此外,小編想提醒廣大購房者一點:預告登記在沒拿到房子之前保障你的合法權益,交房之後就可以将預告登記證變更為不動産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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