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有過就醫經曆的人都知道,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時,通常會有數額不等的“門檻費”。那麼,究竟什麼是“門檻費”,為什麼要設“門檻費”呢?
什麼是“門檻費”?
所謂“門檻費”,準确叫法是“統籌基金起付标準”或稱“起付線”是參保人員報銷醫療費用所劃定的一條報銷底線。低于“起付線”的這部分費用由患者自己承擔,超過起付标準的部分才可根據相關醫保報銷政策、報銷比例報銷住院醫療費用。住院醫療費用沒有超過起付标準的,不予報銷。醫院級别越高門檻費越高,我市年内多次住院的門檻費依次下調20%
為何要設“門檻費”?
設置“起付标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體現參保人個人和醫保基金合理分擔住院費用的基本醫保原則
小額(起付标準以下)費用由被參保人自負,節省的資金有利于更好保障高額費用疾病風險。
對“門診轉住院”、“小病大養”等浪費醫療資源情況出現的一種經濟制約。
根據醫院等級設置不同的起付标準,有利于引導參保患者根據病情選擇醫療機構。
為何要收取“門檻費”?
1998年,《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号)中規定統籌基金要确定起付标準(也稱“起付線”),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強化職工個人費用意識,遏制浪費。因為統籌基金起付标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自付,設置進入統籌基金支付的“門檻” ,必然會強化職工個人費用節約意識,主動避免一些不合理收費 不必要檢查行為的發生,即可遏制浪費現象的發生,又利于節約衛生資源。二是運用利益機制維持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确定了統籌基金起付标準,使起付标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支付,使的統籌基金支付的幾率相對降低,減少了統籌基金的支付數額,有利于提高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有利于統籌基金實現收支平衡,防止統籌基金出現超支而加重國家的負擔。
“門檻費”是在醫藥費之外,額外收取的嗎?
需要重點強調的是,“門檻費”的費用也是參保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不是醫藥機構或醫保部門額外收取,隻不過這筆費用按規定需要參保人個人先行負擔。
我市(丹東)現行住院起付标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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