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陳思
9月7日,湖南益陽警方就“大媽帶泡泡杆乘公交被踹下”發布通報顯示,67歲郭大媽攜兩大袋膨化零食泡泡杆上車時,因車費問題與司機發生争執。同車乘客李某波因抱怨兩人争執導緻停車耽誤時間,便将郭某的貨物丢出車外,并對郭某采取推搡、腳踹等行為将其踹下車。目前,李某波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抓獲歸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光頭乘客起身飛踹的動作,如此幹經曆過,莫非是深山裡修行過的武僧?可是他空有锃亮的腦門,卻沒有波瀾不驚的禅境。另外,如果與司機争執的是一位一米八的壯漢,光頭乘客還敢不敢如此“義憤填膺”?
有網友為光頭乘客“鳴不平”,認為是老人不願意補貨票,且與司機的争執耽誤的了出行,才導緻矛盾的爆發。
這種說法有些難以站得住腳。雙方雖有争執,但從視頻中看似乎也是司機更強勢一些。且争執未到失控的情形,司機停車,更像是想通過轉嫁矛盾,牽連同車乘客,增加對大媽的“輿論壓力”。所以将車子不走的原因歸結與大媽帶貨,顯然是光頭乘客“上了套”。
攜帶貨物是否需要補票,以及超過什麼樣的标準需要補票?這在各地甚至各公司都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不是常年“帶貨”的乘客,可能真的不知情。在整個事情的發展過程中,沒有解釋直接苛責;沒有了溝通直接喝令;沒有了勸解直接動手……這不過是打着規則的旗号踐踏文明。
僅靠法律和規則并不能營造出一個文明和諧的社會。因為法律隻是人類的最低道德要求,如法律人羅翔所言,“當人們都把法律當作一切行為的準繩時,人類的道德已下滑到了最後的臨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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