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咨詢室内“與父母相處中出現了問題”而咨詢的現象很普遍,而關于與父母的關系,恰恰又是最艱難而且最難說出口的部份。對于一個人來說又是最重要,影響最廣最深的一種關系,這種關系将投射到我們所有的領域,如與伴侶的關系、與子女的關系、與同學同事的關系、與領導的關系等等,與任何人相處的關系模式,有可能就是與父母的關系為原型。
解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隻有三把鑰匙。一是離開(用距離保護自己不再受傷害);二是改變(改善環境、改變他人想法、改變自己);三是接納(忍受或者悅納)。很顯然,與父母的關系隻能用第三把鑰匙。因為無論你走多遠用任何方式隔斷關系,都不可能真正離開,父母沒得選。同時你不能期待或者試圖改變他們。
你隻能接納現在這個樣子的父母。當然我并不是要你痛苦的忍受,而是深刻的理解父母之後,心甘情願的悅納。這很難,所以也是我們畢生修煉的課題。你準備好足夠的耐心和敬畏之心去修煉了嗎?
一位老師講過:“我們中國人普遍的很有同情心,就是沒有同理心。”我非常認同這句話。我們都有同情心而願意幫助弱者,但并不在乎他人的感受和需要,甚至連自己的感受和需要都不屑于放在心上,真正的理解别人想法和行為背後的立場就很難。就是我們專業的心理咨詢師通過專業的訓練,要做到真正換位思考,理解他人感受和需要都是說時容易做時難的長期的作業。何況是作為普通人的父母。
作為父母隻要有足夠的同情心,就是照顧弱者(嬰兒到成年前的小孩),把小孩養大。沒有同情心而有“責任心”的父母也能把小孩養大,但是責任就是壓力,一生沉重的壓力感(無論是否是負擔),都疲倦和厭煩自己小孩,無論是“同情心”還是“責任心”都能把小孩養大,但是這些都不是真正的“愛”,而滿嘴的愛都隻是綁架控制的手段而已。這兩種情況下父母都會期待回報,并且在孩子長大,強弱關系改變時,停止付出甚至收回“愛”,關系改為孩子單方面的牽挂和依戀,在幻想的泡沫沒有被戳以前,孩子認為父母的愛是偉大而神聖的,這種“親情”在殘酷的現實面前,終會發展成受傷和怨恨的感情。親情是發自内心,自覺自願的美好情感。區别于同情心,也區别于責任心。是建立在長期生活在一起,彼此尊重,相互珍惜的基礎上,彼此都在盡力的付出,付出不是為了回報,同時感受相互的包容、支持和歸屬感。是雙方共同的努力培育出的。 真正的“愛”是能從照顧和付出中就獲得滿足感和愉悅感,無論孩子是否長大了,心裡都想要與孩子親近,目的不是期待回報,而是在一起本身就是快樂的。
血緣與親情之間有沒有必然的聯系?我見過有血緣的親子之間沒有感情,甚至彼此如仇人般怨恨的有很多。非血緣,如收養家庭,也有很多培養出濃厚而真摯親情的。因此我認為血緣與親情之間沒有必然的關系,但血緣有利于親情的培養,而且有血緣關系的人們渴望親情,特别是孩子。“血緣關系”如魔法、如吸鐵石般強力地吸引着人們去尋找“親情”。然後親情是雙方共同努力培養出的珍貴情感,不是單方面的。
真正的愛也是我們一直追求而得不到,所以感受到痛苦的原因。有位女性求助者,父母有“重男輕女”思想,因為是女孩而被認為是家裡負擔和累贅,不堪忍受而離家出走,獨自在外求生,成年後經過自己的努力有了幸福美滿的生活,有穩定的工作,工資不多但很知足。參加完我組織的沙龍後,準備重拾親情。滿懷深情回家想要孝順年邁的父母。結果卻令人心碎,她發現自己仍然被嫌棄,原因是自己窮,比家裡及其他人窮,大家覺得她是回來占便宜而各種諷刺挖苦,各種驅趕行為。她傷透了心。她對我說 “你富有的時候,可以拔高和升華你的善良、孝順的意義,可以高喊‘人應該善良’‘人應該孝順’‘百善孝為先’之類的。你窮的時候,你的善良就是錯的,孝順會被看成有目的行為而令人生厭,你高喊‘善良與孝順與金錢無關,是精神上美好的……’自我陶醉的同時,你想要施善和施孝的人早已厭惡你想把你一腳踢出去,而你剛好是那個沒有賺到錢的窮人。所以請不要輕易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教導别人怎樣善良,怎樣孝順,先看看自己的腳下,那一地的雞毛。看看生活的真相。”
我們不能責怪父母那些不可理喻的言行,甚至對我們所施加的難以承受的傷害,因為父母可能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衡量利益卻不能理解我們的感受和需要。如同我們自己也不能站在父母的生活背景裡去理解他們的立場,他們的感受和需要。
我們經常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說成“前世欠下的債,今生是來讨債的。”那是因為今世彼此是沒有相欠的,卻總在互相報怨和讨要中。子女通過父母的身體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并沒有拿走子女的什麼東西沒有還,也就是說,父母就是生下孩子以後為了自身的需要而抛棄了孩子,不從法律、道德上講,父母的确沒有欠子女的債。孩子不要以為他們有父母的稱号,父母天然的就欠下孩子的債,那隻是孩子一廂情願地認為而已。同樣,如果父母把養孩子看作是“投資”,那麼父母從把孩子生下來就等着回報,會認為孩子從一開始就已經欠下了父母的債,這也隻是父母一廂情願地認為而已。事實上,孩子是被動地被抛到這個世界上來,直到成年以前一直沒有主動權,父母給了多少,那是父母的主動意願,孩子不得不接受,所以孩子也沒有欠父母的任何東西。如果我們覺得誰欠誰的,那指的是“情感”,沒有别的。而情感的獲得,不是“要”來的,是“給”來的,情感這個東西,越給越有,你給予的和付出的多了,你也就變得幸福美滿。越是讨要就越沒有,你終會孤苦一生。
小孩長大以後與父母各自的需要、思想、價值觀都不一樣。再多的“愛”也不能彼此欣賞和理解,隻好用自己的立場判斷是非對錯,合理不合理。就産生了對立,有了傷害。就像前面那個女性求助者無法理解父母把經濟利益置于感情之上,而那“重男輕女”的父母也無法理解女兒把感情看得比錢還重要。現實生活中也有相反的例子,子女重視金錢,而父母重視情感,而相互報怨、指責的。就如同我們自己的小孩也長大了,我們會盡全力給小孩我們以為是最好的,而我們的小孩可能并不感恩,甚至覺得滿腹委屈和生氣,小孩長大後我們終于可以放手,我們想要為自己而活的時候,再次引發價值觀不同的沖突。之所以痛苦就是不能真正理解雙方不同的價值觀形成原因,也就缺少了溝通的基礎。
什麼是真正的理解?
第一, 理解他人的不理解開始,同時理解自己也并非真正理解他人。
第二, 他人無論怎樣的表達形式(有時帶有傷害),行為、意志、态度、思維背後一定有他的需要,他也許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或者誤以為别人知道自己的需要而已。我們不必太在意表達的形式是什麼樣的。
第三, 換位思考。站在對方環境、背景裡,去感受對方的需要和情感。但是要知道,理解對方的需要不等于要去滿足對方的需要。
子女與父母之間合理的“愛”的關系是怎樣的呢?
一、父母是父母,孩子是孩子。各自獨立,各自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孩子不是附屬于父母,父母不欠子女,都是獨立的個體。同時擺正位置,孩子必須尊重父母。就如同單位上,領導無論對錯,他都是有決定權的上司,你是下屬。同樣角色決定了父母領導,小孩跟從,不能淡化了這種關系的功能性和重要性。如果生活是一場遊戲的話,父母是有權利跟據自己的喜好制定遊戲規則的那個人,遊戲規則可能不符合你的利益,也有可能不符合你的邏輯,不符合你的價值觀,不符合任何規則,你也隻能選擇加入或者拒絕,你一旦選擇加入遊戲就得遵守遊戲規則而不是去挑剔或修改規則,否則你可能不是直接被淘汰出局,但是陷入相處的困難。你已經得不到你想要的,如感情。
二、付出和接受之間不可調和的失衡。付出與接受的平衡是幾代人之間的關系,父母從他的父母親那兒接受了“愛”,然後盡心盡力的付出“愛”給自己的小孩。而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愛”不可能直接等價的交換。“養兒防老”、“我養了你那麼多年,該是你報答我們的時候了”、“中國還有二十四孝都教過你了,你怎麼行孝的?”這些觀念都很傷感情。感情是發自内心、自願的一種情感。綁架式的要求最終不會有好結果。
三、小孩年幼時,父母付出,孩子接受;父母年老以後,孩子付出,父母接受。付出的一方不是要滿足或遷就對方的需要,而是能力範圍内給予對方合适的照顧。接受的一方不可挑剔、拒絕、額外要求。讀初中的小孩要求父母給自己富裕的生活,年老的父母要求子女放棄工作照顧自己,都是有額外的要求而不合适。
比如有一位嬰兒時期就被父母抛棄的人,他可能不理解父母的做法而痛苦一生,但是他一旦接受這個事實:父母給我的愛就這些,生下我,隻養育了我幾個小時,把我包裹起來放在地上,他們沒有給我其他的愛,如養育我、陪伴我長大、照顧并滿足饑餓、寒冷的需要。他隻有選擇接受,才能走出痛苦創造屬于自己的人生。當然接受和原諒不等于會認同他們的做法,或者去愛他們。接受和原諒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自己能夠放下不滿足的痛苦,而有機會去創造屬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為了父母。
子女與父母的關系中,誰對誰錯、誰有道理,不重要,隻是價值觀不同而已。有時候我們痛恨對方用蠻不講理的方式對待我們,傷害我們,那也隻是對方确立自己的地位或對“權威感”的需要又或是調節他自己舒适的“心理距離”而已;對方令人無法理解的思維、習慣、處事态度、待人接物的方式,不過是我們重視并珍惜那一方面的價值觀而已,我們對對方期待過高受挫,要調整的是自己。所以心理咨詢有個原則“誰痛苦誰改變”,是有道理的。不要指望父母會改變,他們用那樣的價值觀生活了一輩子,沒有改變的動力和需要。要改變的是我們自己看待問題的角度和與父母相處的态度,因為我們痛苦。
我們來看下面兩個例子:
例一
問:23歲小夥兩次戀愛都讓母親攪黃,母親說要老媽還是要女友,對這個你怎麼看?
答:母親怎麼想的,怎麼做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兒子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隻是方法有點問題。
對于23歲的男孩,獨立自主,自由決定自己的生活、婚姻、戀愛很重要。“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抛。”可見自由多麼的重要。
自由的前提是獨主,獨立的前提是經濟獨立。趕緊的找工作賺錢,一旦有了足夠支撐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婚姻的經濟實力,就可以做有益于自己的選擇,畢竟隻有自己能為自己的一生幸福和自己的生活負責。
我猜想,你兩次屈服于母親的選擇都是經濟上還得依賴母親的原因。
如果你靠自己的能力準備好了新房錢、彩禮錢、婚宴錢、奶粉錢,你母親就沒有發言權了,你也不會在乎母親如何想的了,不是嗎?
也許你說隻是談戀愛又不要錢,談戀愛就是以結婚為目的的,“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就是耍流氓。”你願意,女方也不願意吧。所以我們還是直接說說結婚的準備。請問23歲的你有什麼經濟來源照顧你愛的人和幼小的孩子?所以,“愛”不是你有多舒服而是你能給對方什麼?如果給對方傷害(比如讓她懷孕又無力扶養小孩),那是你自私的需要不是愛。
所以你努力的方向錯了,要争取經濟上的獨立,才有話語權,有了話語權後要堅定的對自己的幸福負責!
例二
問:父母總是言而無信,之前答應買手機的又不買了,有這樣的父母該怎麼辦?
答:不知道你現在有多大?不知道你是困惑還是痛苦?不知道你對“言而無信"的理解與我的理解是否一緻?
首先我代表你的父母,沒有意識到對你的傷害,給你造成的困憂,向你真誠的道歉!如果他們意識到了,内心也一定會很報歉的。因為他們是如此的愛你,我都感受到了。
我也是一位母親,是個很普通的人,總以自己認為的最好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兒子,我的兒子也總覺得那不是最佳方式,不能更好的對他而難過。通過你的提問,我也了解了我兒子的痛苦。
我這樣跟我兒子說:你從很遙遠的地方通過借用我的身體來到這個世界,盡管你不欠我什麼,我也不欠你什麼,但我很幸運的生育你并且陪伴你成長,陪伴中我得到了最大的快樂和幸福,内心隻有感謝你和喜愛你,想用最好的方式對待,但是沒有人教我怎麼做才是對的。我隻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沒有經驗,想給你最好的卻難免會傷害你。如果你覺得我言而無信,其實是這樣,我在答應你的時候,内心是希望你開心,自己也因滿足你而快樂,那會是我們共同美好的期待。然而,到了時間綜合考慮才發現,自己沒有财力和能力實現承諾,你失望痛苦,我看在心裡,我内心也很痛苦但我不說,因為我是家長,甯可用無情的方式告訴你結果。
我和兒子的對話,不知道你有何感想?或許是該學習“換位思考”的時候了。
所以我的理解是,答應的時候是真心的愛你并且希望滿足你,沒有兌現是因為無财力。如果是我,我除了感恩父母總想答應我所有要求的心思,同時不給父母增加困難和壓力,不提出父母給的額外的要求。
沒有幾個父母能夠做到完全按小孩的願望來照顧小孩,現在的90後、00後的獨生子女正是思考生活的時候,其中很大一部分小孩“不滿足”的痛苦,和小時候父母沒有養育而抛棄了的那種“不滿足”痛苦,痛苦的感受上是一樣的,都是覺得父母給予的太少,而感受到不滿足,痛苦程度也不差上下,盡管實際上不是這樣的,我們也不願意承認,但是“感覺”這種東西是沒有道理可講的,也不是别人說能算的,要以他本人的感受為準。所以獨生子女的父母不要因為孩子的生活無憂就忽略了他報怨的部分,要即時和他溝通并幫助他釋懷。
現在中年人的危機多數也是來自與父母的複雜情感,痛恨他們的做法,又放不下親情。看下面的例子:
問:父母從小到大什麼就偏愛弟弟就不說了,父母還隻給弟弟帶小孩,我生小孩的時候不聞不問,連句關心的話都沒有。他們生病了就來找我不找弟弟,還經常跟我要錢,然後把錢給弟弟,實際上我弟弟和弟媳的收入比我和先生的收入高多了,現在還把養老用的田和房子都賣了,還有80萬元老房子的拆遷款全部給了弟弟,那拆遷的房子還是當初我出錢給建起來的呢。一分錢都沒給我也沒跟我商量,要不是弟弟跟我說了我都不知道。現在父母在弟弟那兒住了幾天,和弟媳相處不好,就想讓我來給他們養老,直接打電話來用強硬的語氣說“明天我們就搬過來跟你住,你現在長大了也是該回報我們,給我們養老的時候了。” 之前還經常跟村裡人說我如何不孝順,如何不好,還經常當着很多人的面罵我一些很難聽的話,我一回到村子裡都被人指指點點的。我現在覺得特别憋屈,也不知道怎麼和他們相處?你說他們做父母的怎麼能這樣?
答:如果我們來評價一下父母,可能是:嚴重地重男輕女、對你沒有感情、向你索取、你付出再多也不滿意、不尊重你甚至一點面子都不給你、沒法講道理和溝通……。你現在是對親情的失望、對父母的憤怒和痛恨、對他們要求的不知所措、對自己相處能力的擔憂、痛恨之後又是難以割舍的親情、你依然愛他們,期待他們對你有感情、期待他們站在你的位置想想你的感受,期待他們可以用講道理的方式來溝通。是嗎?
從你給的資料中看到:你父母就是這樣的人,因為你期待他們能像别人的父母那樣是明事理、愛子女,所以你一直把他們往好處想。現在是不得不面對事實的時候了。
你父母本來就是這樣的人,一直沒有變,從一開始就重男輕女,對女兒除了讨要債務就沒有感情,父母沒有問題。你的痛苦來自于你自己過高的期待。
我們從小把父母當成完美理想的父母,具有“神”性,有公平、有愛心、講道理、有能力、還知道怎麼照顧孩子,我們在這種幻想中長大,即使有不一緻的地方,我們也會迅速地啟用自己的合理化、否認、認同等等的防禦機制,自己總能得到很好的解釋。父母在我們心中永遠神聖、偉大。然而你的父母其實隻是普通的農村人,有的父母非常的惡俗、有的父母還是魔鬼,都是很正常的,這個世界有很多不可思議的人,你是因為現在才了解你父母真實的樣子,所以你的期待受挫、你的感情受傷、你對現實理解崩塌、你的能力不足夠應對局面,是嗎?有沒有發現,這是你的問題,父母是不會改變的,他們也不覺得自己有問題。痛苦的是你,我們的原則是誰痛苦就是誰需要改變,痛苦也正是改變的動力。你隻能改變自己的理解、降低自己的期待、學習與這樣的人相處的能力。
如果你想珍惜與父母的親情,你就要接受他們這個樣子,哪怕是錯誤的或者不好的決定,你隻能遵從、配合、适應,因為你愛他們。如果生活就是一場遊戲的話,這個家裡父母有權制定遊戲規則,你可以選擇參加或出局,但沒有權力和能力修改遊戲規則。你可以為自己設置底線,在什麼範圍内接納,并且保護自己不要再受他們傷害為相處前提。如果覺得暫時沒有能力相處或不确定能否保護好自己,就先保持一定的距離,可以拒絕他們,無論他們有多憤怒,你要先照顧好自己。但是要記住一點,父母不是有了“父母”這個稱号就等于欠了你的,父母不欠你任何東西,他們要把自己的錢,自己的愛給誰不給誰,是他們的自由。你們之間是你沒有得到想要的“親情”而憤怒,是你期待“理想中的父母”挫敗而失望,為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和拒絕他們的不知所措。
我們可以對父母有痛恨,同時對父母有愛。如果你隻接納了其中一種的情感,無論是愛是恨,你都因為不能整合而痛苦萬分,一旦你承認了自己兩種情感同時存在,自己就和諧起來,與父母相處也會變得和諧,比如在能保障自己不受傷害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去照顧年邁的父母。
在與父母不和諧的關系中,我們可能有下面四種誤會。
誤會之一,我們拒絕父母的要求,選擇遠離父母,認為那樣是和父母斷絕了關系,從此不再有親情,其實不是,我們可以選擇拒絕父母不合理的要求,離開父母,用距離保護自己不受傷害,那是暫時的,親情一直還在,一段時間後,有機會仍然可以回去再續親情,但是我們仍然有再次拒絕的權力,這一點要知道。
誤會之二,我們認為原諒傷害過我們的父母,那是便宜了父母。其實不是,是為了我們自己能夠放下痛苦,有機會創造屬于自己的未來想要的美好生活。而父母不一定有這方面的痛苦和需要。這是我們自己的需要。
誤會之三,我們認為“愛父母”,那是我們自己在付出愛,而父母是受益者。其實錯了,我們是在滿足自己付出愛的需要,為了自己的“愛”順暢地流動起來,父母還真不一定有得到“愛”的需要。所以你覺得要去愛沒有感情基礎的父母很吃虧,其實是我們去滿足自己的需要,我們是主動者,不是嗎?
誤會之四,“愛”與“恨”是互為矛盾,我們選擇了一種情感,另一種情感就要把它壓抑下去,其實我們可以選擇兩種情感同時并存,現實生活中這兩種情感是一個人完整感情的兩部分,缺一不可,把兩種情感統一起來,這樣我們就變得有彈性,相處也變得順暢而愉快。
其實,我們心裡是感恩父母的。“父母在,我們尚有來處;父母去了,我們便隻剩下歸處了。”這個世上,每個父母都是有缺點的老百姓,很少有兒女完全滿意的父母,大多數父母與子女之間都會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和不愉快,我們叫“相愛相殺”,相互傷害也是正常的。然而此生之後,緣分就盡了,為何不在此生還來得及的時候,相互原諒,多一點對緣分的感恩,把對嬰幼兒呵護的溫情也找出來分給父母一些呢?!真的,跟父母沒必要較勁。
隻要你願意,再怎麼“絕望”的關系都能調整好,就看你的用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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