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來看看國家對喪假的規定:
對于喪假,其實是沒有非常明确的規定。在勞動法領域,經常被提及的規定,是1980年原國家勞動總局、财政部發布([80]勞總薪字29号)的《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根據該通知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從法律上來說,喪假是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嶽父母或公婆死亡後,由單位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1至3天的帶薪期。可見,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去世,并不在喪假範圍内。
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直系親屬在不同的法律關系中,其直系親屬的範圍也有所不同。
在刑事法律關系内,直系親屬的範圍被做了限定,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屬于直系親屬;
在民事法律關系内,直系親屬的範圍就比較大了,廣義的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區别如下:
直系血親是指直接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其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實踐中的繼承、過戶等,說的直系親屬,一般來說也說的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可分為兩種:一種指配偶的直系血親;另一種指直系血親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嶽父母以及未形成扶養教育關系的繼子女等,後者如兒媳、女婿、孫媳等。以上直系姻親也是廣義的直系親屬範圍之内。
綜上所述,由于刑事領域和民事領域對于直系親屬的定義都有所不同,且直系親屬範圍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建議您根據自己情況來判斷是否為直系親屬關系。
職工喪假期間是否需要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标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法定節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晚婚晚育假、節育手術假、女職工孕期産前檢查、産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時間、男方護理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其工資。”
所以,職工休喪假期間,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工資,而且是按照正常工資标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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