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個稅扣稅金額?第一财經日報 陳益刊當看到12月工資單上繳納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4000多元時,王小姐很心疼她告訴第一财經記者,有一筆近2萬元的年度獎金在這個月發放,導緻本月個稅金額暴增,是平時的兩三倍,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如何計算個稅扣稅金額?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第一财經日報 陳益刊
當看到12月工資單上繳納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4000多元時,王小姐很心疼。她告訴第一财經記者,有一筆近2萬元的年度獎金在這個月發放,導緻本月個稅金額暴增,是平時的兩三倍。
類似情況有不少工薪族都碰到過,由于公司将某筆收入集中在某個月進行發放,導緻職工當月的個稅金額暴增。然而,這種情況在2019年将不再發生,因為新的個稅法采取了按年納稅,工資薪金個稅預扣預繳采用了累計預扣法。
與以往按月繳納個稅不同,将在2019年正式實施的新個稅法,首次明确了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按年度綜合計稅。不過,新稅法同時也允許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最終居民個人工資薪金預扣預繳方法确定為累計預扣法。
2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幹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其中在最為工薪族關注的居民個人工資薪金預扣預繳計算方法方面,明确了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累計預扣法,主要是通過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扣除,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累計應繳稅額,再減去已繳稅額,确定本期應繳稅額的一種方法。
新的個稅法對工資薪金采取累計預扣法,與之前有何不同?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告訴第一财經記者,在2018年之前按月代扣代繳個稅時,個人每月工資不一樣,稅負就不一樣,上一個月稅負與下個月無關。一些公司的财務人員為避免員工某個月稅負過高,會把一筆收入平攤到各個月份進行發放。
汪蔚青表示,而2019年新的個稅法采用綜合所得按年納稅,并在預扣預繳環節采用累計預扣法後,全年收入無論怎麼分配到各月,這一年的整體納稅額都是相同的。因此,單位财務人員不用再操心怎麼在各月中分配收入了,而從全年來看,個人負擔是一樣的,也更加公平合理。
她做了一個數據測試印證了自己的觀點。假設年收入總額12萬元、三險一金1000元/月,免征額5000元/月,暫時不考慮其他扣除因素情況下,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發現,當每個月收入均是1萬元的情況下,12個月個稅稅額前低後高,最終應納稅額是2280元;當每個月收入不同,但年收入累計12萬元時,盡管每個月納稅額不同,但是個稅總額依然是2280元。
武漢一家公司财務總監告訴第一财經記者,采用累計預扣法,對工薪階層來說是利好,累計扣除額、速算扣除數都是按年來,這相當于前幾個月多數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可能适用比較低檔稅率,對于明年春節公司發放雙薪的個人來說,稅負會比較低,甚至不少人可以不用交稅。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财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對第一财經分析,對以前每個月工薪收入比較均衡的人而言,明年工資薪金個稅采取累計預扣法影響并不大。但對那些收入波動較大的人來說,确實能起到節稅效果。因為新個稅稅制是綜合所得按年納稅,累計預扣法可以實現個人稅負漸進性,收入越高稅負越高,稅負能夠非常真實地反映你的收入情況,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動情況,并減少預扣預繳跟年末彙算清繳之間的差異。
上述負責人表示,累計預扣法,一方面對大部分隻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因此無須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彙算清繳;另一方面,對需要補退稅的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差額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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