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傳統文化之 民間傳統禁忌
于都曆史悠久,地域相對遼闊,人口衆多,民間傳統禁忌内容特别豐富。以下将從歲時禁忌、飲食禁忌、服飾禁忌、婚嫁禁忌、生育禁忌、喪葬禁忌、起居禁忌、數字禁忌、事物禁忌、身體禁忌、語言禁忌、行業禁忌等十二個方面加以展示。
一、于都傳統歲時禁忌
農曆無立春之年為“瞎目年”,俗稱“孤鸾年”、“寡婦年”,不宜“破蒙”(首次入學讀書,也稱作開蒙、破學),不宜婚嫁。一個農曆年内有兩個立春的則為“雙春”,同樣不怎麼吉利。俗諺雲:“雙春夾一冬,十隻牛欄九隻空”,意味着雙春年五谷不豐,且多災病。舊時,适逢無立春、雙立春之年入學的,應提前一年舉行拜孔夫子“破蒙”儀式。
整個正月尤其是年初一,要說“好話緻”,切忌信口開河亂說不吉利的話。如酒壺、酒瓶明明沒有酒了,卻不能直接說帶有“沒有”、“冇”等字眼的實話,而要說“蠻多嘞”;親友勸你酒,你又不想喝了,不能說“嫑”(不要),而要一口推說“有啲,有啲——”(意思是好了)。
正月初一忌掃地、洗衣服、煮米。正月初二可掃地,但不得倒垃圾,且忌向屋外掃,而要向裡面掃,将垃圾暫時堆在門角或用袋子裝好,否則就意味着掃走了财氣、倒掉了财富。又忌諱打罵小孩,年初一小孩啼哭是兇兆,意味着年内必有長輩患重病甚至過世。忌睡懶覺,俗傳年初一晏起要“崩田墈”。忌食粥,否則一出門便遇雨。忌打爛碗,認為是斷财路之兆。
正月初三俗稱“三重日”,又訛為“生蟲日”,是“送窮”之日,家家戶戶秉燭焚香将垃圾送到大路邊,把垃圾當作“窮神”送走。這一天,不能進菜園摘菜,否則菜蔬、農作物就容易“生蟲”。同時年初三不擔水,尤其忌諱挑井水,認為“生蟲日”擔水要催生井水裡的蟲子,使井水不再幹淨。又忌出門訪友,忌用針線,尤其忌在廳堂做針線活。
正月初五是五谷神(又俗稱“米谷神”)生日,忌煮米、撈飯,因此這天多吃舊飯。
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忌借債,忌催債。
正月十九“天穿日”,忌田間勞作,婦女不得做針線活,否則會把天刺穿。
農曆二月春社日,忌推磨、犁田、用針,民間傳說是日推磨、犁田會撣破社公的頭,用針會刺破蛇的膽,病“蛇頭子”(手指頭)。
每逢驚蟄至春社之間和農曆六月最後一天至七月十四,于都人忌走親戚、探訪朋友,因上述期間是人們已給故人“攔社”、“懸衣”的日子。
二月十五為百花生日,俗稱“花朝節”,不宜做針線活,以免刺傷花仙的花苞。
正月、農曆五月、農曆九月忌“過火”(遷新居)。
農曆五月二十前後逢辰日為分龍節,忌河邊洗衫褲,更忌挑尿桶、倒糞桶,否則便觸犯龍王。
農曆六月中旬前後“嘗新米”時,忌諱提起遠離家門未歸的親人,避“嘗唔到新米”之諱。
七月十五為鬼節,忌吹口哨,否則會招引來孤魂野鬼。忌直呼他人姓名,否則遊蕩的鬼魂會趁機取走他的三魂六魄;路上聽見别人喊自己的名字時,千萬不要立刻回頭或回應。忌拍打肩膀,以免熄掉肩膀上的命火。(俗傳人有三把命火,分别在腦袋和兩個肩膀上)忌曬出去的衣物不收回家。忌撿起街頭、路邊的錢,認為是鬼丢掉的,撿了便從此病痛不斷。忌小孩晚上外出,恐被野鬼纏身。忌水中遊泳,容易被“水浸鬼”拖走。
八月十五中秋節,忌用手指指着月亮,否則就會爛耳朵。
逢寅日不祭祖。逢丁日不剃頭。逢丙日不作竈。
忌下午、晚上去病人家看病人。喜事送禮宜在上午,尤其是做壽者,忌下午送禮。
每月初一、十五不宜出遠門,忌探望病人。
二、于都傳統飲食禁忌
忌食用祭拜過孤魂野鬼的東西,尤其不允許小孩染指,認為吃了會得病。敬神、祭祖用過的祭品則大吉大利,吃了能得到神明、祖先的保佑,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忌吃“下驚”(喊夜)用過的米、雞蛋等物,要丢到大路邊或倒在牆角。年初一要食齋,忌吃葷,否則對神明不敬。
梓山鎮藍姓畲族忌吃狗肉、牛肉。畲家以狗為圖騰,且有“牛欄祖地”之說,特别尊牛,認為“牛肉不好篩酒”,不用牛肉招待客人。
忌吃飯時撒米粒或吃完飯碗内殘留米粒,認為這是浪費糧食的行為,會遭雷劈。
忌小孩吃孵過小雞的“雞婆肉”,否則容易得病,且變得愚鈍。忌小孩吃蛋黃,認為吃了“不會讀書”、腦子不聰明。
忌把筷子插在米飯上,認為那是祭死人的方式,非常不吉祥。吃飯時忌敲碗筷,認為此舉是告化(乞丐)所為。吃完飯後,筷子要放在桌上以表示吃飽了,忌将筷子擱在碗上,認為那是“穿笃肚”,總也吃不飽,遭人厭嫌。用飯時,忌用筷子指人,認為此舉非常失禮。分筷子忌一長一短,有“三長兩短”之嫌。分筷子忌一左一右擺在飯碗兩側,有親人分離之嫌。忌孩童拿筷子太下端,認為将來“讨老婆”對象太近,沒有出息。又忌孩童拿筷子太頂端,認為将來工作離家太遠,不能照顧到年邁的父母。忌筷子在菜碗中挑着吃,認為“冇食相”,失禮他人。忌用餐時筷子掉落地,過去認為筷子落地會驚動祖先,是為不孝;撿起時要在地面上比劃一個十字作為破解。忌用餐時将筷子頭尾颠倒使用,有饑不擇食之嫌。
忌在飯桌上将碗碟倒扣,倒扣碗碟乃祭祀鬼神的舉措,表示與之一刀兩斷。忌在酒宴中收走空碗,忌還有人沒吃完飯便開始收碗筷,否則有“趕客”之嫌。“雷公唔打食飯人”,忌在飯桌上吵口、打罵小孩,否則有跟雷公過不去的嫌疑。忌吃飯咀嚼時發出哒哒聲,認為隻有豬、狗吃東西時才會如此。忌用手抓飯,認為是“餓鬼”、“餓佬”之舉。吃飯時忌脫衣服、松褲帶,認為“唔曉飽足”,前世欠債太多今生都還在歸還。
忌食彼此相克的食物,如蜜糖與蔥、黃鳝與紅棗、芹菜與甲魚、冬瓜與鲫魚、狗肉與綠豆、桃子與白酒、番薯與石榴、柿子與螃蟹、蠶豆與田螺、魚蛋與豬肝等。
忌晚上吃姜,認為“燥火”,對身體不利。
紅白喜事兩種宴席,都忌諱吃完一道菜便将碗碟重叠一起,認為有重婚、重喪的不祥之兆。
六人共席,忌二人對面,四人對席,因這種坐法謂之“龜桌”,不吉。父子同桌宴飲,忌面對面對坐,有“對頭”之諱。請客吃飯忌用八碗菜,因為于都人辦喪事吃八碗,且于都還有“七勝八敗”一說。舊時,各種宴席男女不同桌,尤其忌諱兒媳與家公(丈夫的父親)同桌。
忌飲用“隔夜茶”,俗雲:“隔夜茶,毒過蛇”。
忌用鼻子嗅藥味,認為此舉會喪失藥效。忌端着湯藥過門檻服用,否則沒有藥效,因為藥渣必須倒在屋外、路邊,表示此後病症由别人帶走。
來源 雩都故事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