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合格的電動自行車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
電動自行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二)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三)最大速度不超過25km/h;
(四)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
(五)蓄電池标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
(六)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02什麼是電動自行車“碼牌合一”?
答:
“碼牌合一”是指電動自行車牌照(二維碼)與車輛、電池的“浙品碼”合在一起。新的車牌照上方有一個“浙品碼”(二維碼),掃描該碼即可查看車輛、蓄電池及牌照的相關信息。
自2021年11月1日起,浙江省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必須通過“浙江e行在線”平台完成車架和電池的“浙品碼”賦碼。
03消費者可以通過哪些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
答:
消費者可以從實體店鋪或者網店購買電動自行車。
04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要注意什麼?
答:
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查看該車是否帶有出廠合格證明、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型号、外觀與證書上載明的參數是否一緻,電動自行車車身、蓄電池是否均已賦碼,同時要貨比三家、理性消費。
采取網購等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如遇經營者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應當保存合同、票據等相關證據,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通過12345、12315等投訴舉報。
05網購電動自行車如何賦碼?線下賦碼具體地址?
答:
網購電動自行車應先和商家核實确認電池生産廠家、電池型号、容量等信息和車輛CCC證書一緻再下單。網上購買不帶“浙品碼”的電動自行車,需要攜帶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前往賦碼點(具體地址見下表)對網購電動自行車進行賦碼,賦碼後前往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電動自行車登記業務辦理點(凱泰汽車城内)辦理上牌。
柯城、衢江區網購電動自行車賦碼點
06電動自行車是否可以加裝遮陽蓬?
答:
基于安全行駛的考慮,根據《衢州市市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拆除或者改變電動機、限速裝置、避震器及電池組等影響電動自行車安全性能的部件;
(二)安裝擋風、遮陽、遮雨、高分貝音響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裝置;
(三)其他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結構、主要技術參數和性能的。
對于非法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将依法查處。
07電動自行車的售後三包規定内容是什麼?
答:
經營者提供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貨、換貨或修理,15日内可以換貨或修理。電動自行車整件三包期1年,其中充電電池部件三包期6個月。
08消費者與經營者因購買電動自行車發生消費糾紛時,可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答: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争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09法律法規對經營者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價格行為方面有哪些規範要求?
答:
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應當根據其經營條件建立健全内部價格管理制度,準确記錄、核定商品和服務的生産經營成本,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10經營者的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經查實,将有哪些法律後果?
答:
違反明碼标價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将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經營者串通價格、哄擡價格、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将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視不同行為和不同情節,處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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