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 第3号
關于啟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人員證件的公告
經應急管理部研究決定,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啟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證件。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證件類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證件是證明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身份,依照法律規定享受國家和社會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和相應待遇的有效證件。本次啟用證件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幹部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學員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休證》(以下簡稱《幹部證》《消防員證》《學員證》《退休證》)。
二、證件式樣。《幹部證》《消防員證》《學員證》《退休證》均為本芯式,規格為11厘米×7.5厘米,證件塑封采用阻燃防水材料,采用多項防僞技術制作,證件封皮顔色《幹部證》《退休證》為黑色、《消防員證》《學員證》為暗紅色,封面燙印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隊徽及文字,背面凹燙“應急管理部政治部監制”字樣,内夾單頁折疊式證芯。
《幹部證》《消防員證》設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貫、民族、單位、職務、銜級以及編号、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等欄,《退休證》設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貫、民族、原單位職務、批準退休時間、銜級、原職務(技術)等級以及編号、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等欄。持證人自然信息加密生成的二維碼嵌印至内芯底部。《學員證》使用專用證芯,設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貫、民族、部别,以及編号、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等欄。
《幹部證》《消防員證》編号采取“應急消”冠字頭加8位數字的編号形式,《學員證》編号采用學員本人注冊學籍的學号。
三、證件發放對象。《幹部證》發放對象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的管理指揮幹部和專業技術幹部;《消防員證》發放對象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的消防員;《學員證》發放對象為國家綜合性消防隊伍在校學員;《退休證》發放對象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批準退休的幹部和消防員。
四、證件使用管理。《幹部證》《消防員證》《學員證》《退休證》證件封皮、證芯由應急管理部政治部統一印制。《幹部證》《消防員證》《學員證》《退休證》由總隊級以上單位、消防救援院校的政治機關按規定制發。各類證件在發證機關欄、個人照片處分别加蓋發證單位證件專用章和制證鋼印。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證件嚴禁轉借、複制、僞造、塗改,對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應急管理部
2019年1月29日
附件見下圖:《幹部證》《消防員證》《學員證》《退休證》(式樣)
來源:應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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