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市住建局、财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我市普通住房價格标準的通知》,對東莞市2019年普通住房價格标準進行第一次調整。
此次調整是根據各園區、鎮街普通住房2018年下半年平均交易價格情況,按照單套住房建築面積計算,東莞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實際成交價格按園區、鎮街劃分為三類标準。
根據最新标準,17個鎮街(園區)為一類标準,比原來增加了一個。其中長安、企石、道滘為新晉鎮街。長安從原來的三類标準調整至一類标準,企石、道滘由原來的二類标準調整至一類标準。
一類标準價格标準也由原來的低于22909元/平方米(含)調整為低于24718元/平方米(含),上調了1809元/平方米。
一類标準:
長安、鳳崗、東城、南城、萬江、大朗、塘廈、松山湖、莞城、虎門、大嶺山、石排、企石、黃江、寮步、厚街、道滘,價格标準為低于24718元/平方米(含)。
二類标準的鎮街數量調整為12個,價格标準為低于18451元/平方米(含)比原來上調了1158元/平方米其中,沙田、清溪等鎮街由原來的一類标準調整為二類标準。
二類标準:
樟木頭、茶山、石碣、石龍、洪梅、沙田、麻湧、高埗、清溪、東坑、常平、望牛墩,價格标準為低于18451元/平方米(含)。
三類标準的鎮街數量不變,4個鎮街價格标準為低于14289元/平方米(含),上調了353元/平方米(含)。其中橫瀝由原來的二類标準調整為三類标準。
三類标準:
橫瀝、橋頭、中堂、謝崗,價格标準為低于14289元/平方米(含)。
值得注意的是,普通住房标準,不是購房市場價和備案價。目前普通住房标準,主要用于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土地增值稅,不是購房市場價和備案價,和普通購房者繳納契稅無關。
最新标準,自3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統一執行。據了解,普通住房價格标準實行一年兩調。該标準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在全市範圍内統一執行。
根據相關規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普通住房标準不再作為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優惠政策的依據,也就是說居民家庭在我市購房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繳交的契稅,享受的優惠政策均按财稅〔2016〕23号執行。
目前普通住房标準主要用于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稅,土增稅預征率方面,普通住房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為3%,土增稅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記者】陳香國
【通訊員】張偉
【作者】 陳香國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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