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條件放寬一點,學曆設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設置全日制,可以設置學士學位證,讓更多的人充分競争,選拔出品德和能力好的人。”這是前不久,山東德州一網友在“領導留言闆”的留言,他建議公務員遴選時應放寬學曆限制。
對此,德州相關部門回複:遴選機關不再對學曆性質限制為“全日制”。然而事實真是這樣嗎?從近期多地發布的公務員遴選公告來看,黑龍江省教育廳、浙江省天台縣、河南省漯河市、甘肅省慶陽市、海南省文昌市等地發布的相關公告中,都明确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
那為何機關事業單位甚至企業都對全日制學曆如此看重呢?
1.全日制學曆含金量相對較高。不是否認非全日制的含金量,但在絕大多數的招聘單位看來,非全日制學曆的水分太大,容易造假,而全日制學曆是目前國内含金量的學曆。大家可以去看看成人教育、網絡教育、自學考試,大多數都變成了很多人“鍍金”的捷徑,掏錢就可以拿到畢業證。
2.全日制學曆更容易為機關、企事業單位所接受。雖然《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其中并無規定隻有全日制學曆才能報考,但實際中大家主觀上還是認可全日制學曆,非全日制學曆更多地被視為“業餘學曆”,公務員如此,更何況企事業單位了。
3.全日制學曆的适用範圍更廣。除了就業之外,全日制學曆在職稱評定、升職加薪、技能等級評定等中都具有明顯優勢,甚至部分都會明确規定。我們單位在崗位競聘時就會明确要求“就業學曆應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才可以報考。
雖然都屬于我國的國民教育體系,都屬于國家承認的學曆,但消除對非全日制的誤解道阻且長,近年來,國家也在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16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标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曆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9年1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但就從實際來看,效果并不明顯,就連部分律師也從法律角度解讀,招聘要求全日制學曆不屬于歧視,所以從國家到地方到企業,離真正接受非全日教育形式還有很長距離,絕非一日之功。
當然這也值得我們個人反思,大環境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改變的,那我們是不是在十年寒窗時間應該更加努力,而不是等到求職應聘時才反過來說教育有弊端,即使需要變革,那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那這個時候受傷害的隻會是自己。
你如何看待公務員遴選要求全日制學曆?你怎麼看待非全日制學曆?#内行才知道##多地公務員遴選要求全日制學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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