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脫保多久不受影響?受疫情影響,上海許多私家車已停駛兩月有餘最近不少企業複工複産,有車主呼籲,各商業保險公司是否能夠适當延長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保單保障期限,或在新保險年度中不降低保險賠付标準的前提下,适當地減少機動車主保費,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汽車脫保多久不受影響?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受疫情影響,上海許多私家車已停駛兩月有餘。最近不少企業複工複産,有車主呼籲,各商業保險公司是否能夠适當延長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保單保障期限,或在新保險年度中不降低保險賠付标準的前提下,适當地減少機動車主保費。
對此,《國際金融報》記者咨詢上海銀保監局了解到,局裡正在研究相關政策。上海多家險企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透露,監管部門及行業協會已關注到消費者關于車險延保和減費的訴求,正積極研究相關政策并拟定實施方案,待方案确定後,公司将第一時間對外公布。
某頭部險企表示,如果有客戶咨詢相關車險政策,客服會受理記錄在案,等有明确政策文件通知後,再根據通知為客戶辦理。“當然即使有延保等政策,估計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那麼,車輛停駛,車主延保或減費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疫情期間,車主是否可以選擇脫保?《國際金融報》記者邀請到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民博士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具有一定合理性王民指出,車主的上述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否合法需要分析其是否具有法律或合同依據。
“無論是延長保險期限還是減少續保保費,這需要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合意才可以。”王民分析稱,如果車主要求延長未到期車險保單的保險期間,這屬于對于保險合同重要條款的變更申請,除非法律法規有相關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對此另有約定,保險人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如果車主要求在新保險年度适當減少保費,這屬于車主對保險人發出的新要約邀請,保險人可以根據車主自身的風險狀況與損失記錄等因素作出評估後向車主重新報價,這是一個重新訂立保險合同的磋商過程,也需要雙方就保險條件達成一緻合同才成立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高院在不久前發布的《關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問題的系列問答三》中,回答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屬于不可抗力,以及當事人能否主張适用情勢變更規則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問題。
上海高院認為:“如果合同雖然仍有可履行性,但是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使得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則可能構成情勢變更。受到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王民看來,上海高院的上述觀點同樣适用于包括車險在内的保險合同履行,上海的疫情防控措施使得絕大部分在上海的車主無法開車,這應當屬于車主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可以構成情勢變更。
“車主可以依法請求與保險人對于保險期限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當然,車主也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直接解除合同。”王民說。
不建議脫保在監管層和險企暫未出台延保相關政策前,車主是否可以優先選擇脫保?
王民回複說,能否脫保,交強險與商業險的區别很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因此,考慮到交強險屬于強制保險,而且未投保會受到行政處罰,建議車主不要脫保。”
而對于商業險,如果車主因為疫情管控措施短期内無法開車,可以考慮暫時脫保,但是根據市場慣例,如果車主脫保超過3個月,可能會無法享受保司的相關優惠續保政策,這一點需要車主注意,脫保時間不宜過長。
上海某中型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根據目前的規則,交強險暫定脫保60個自然日(含)不影響享受續保費率浮動(具體待疫情穩定後再确認)。商業險脫保90個自然日(含)不影響繼續享受續保費率浮動。但該負責人同樣不建議消費者主動選擇脫保,“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考慮,車輛停放期間也可能發生被碰撞、剮蹭等風險,如脫保将影響車輛的正常理賠”。
延保已有先例近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做好當前汽車保險相關工作支持疫情防控貨運暢通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勵财險公司加大對停駛營運車輛支持力度,主動面向疫情嚴重地區按要求停駛營運車輛快速開通保險延期服務;鼓勵财險公司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提高出險理賠效率,适度延後營運車輛保險等保費繳納時間。
但上述通知暫未涉及私家車停駛延保政策。
實際上,車險保單延期、保費延繳等優惠政策在2020年湖北疫情期間已出台并執行。
2020年2月,銀保監會下發的《關于做好新冠肺炎菠情防控期間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倡導财險業全力配合湖北省機動車停駛政策,在疫情防控期内,可考慮将2020年1月23日以後湖北地區各财産保險機構有效的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保單的保障期限暫時自動延長一個月或适當時間,同時制訂好有關操作細則。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應為做好該項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為此,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發布實施細則,延長了部分車輛的保險期限。湖北地區保險公司将2020年1月23日起所有有效車險保單的保障期限适當順延,按1.5-2個月的順延期限估算,減少車險保費支出約37億-50億元。
UBI車險或迎新機王民還建議,早日在中國推行UBI保險制度(UBI全稱Usage Based Insurance,是基于使用量而定保費的保險,UBI車險可理解為一種基于駕駛行為的車險)。
一方面,UBI在政策層面已經具備試行基礎。各種按裡程、用量付費的車輛使用場景也紛紛湧現:如港粵兩地通行車輛兩地購買短期車險、“高速保”等産品誕生,都說明車險向“UBI”模式發展,是具備切實的訴求和需要的。
另一方面,行業在經營層面獲得喘息。2022年整個行業車險保費增速已經回暖,受疫情常态化影響,人們出行在減少,車險出險率下降,行業整體賠付壓力有所緩解,都為UBI車險的推行提供了機會。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