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一年營收隻有8.5萬美元(58萬元)的袖珍公司,卻告倒了全球市值第一的蘋果公司。在今年3月份已經拿到蘋果4.4億美元的巨額賠償之後,根據法院的最新裁決,這家袖珍公司有望再從蘋果的銀行賬戶上劃走5.028億美元(約合人民币34億元)。兩項相加,就是9.428億美元,約合人民币64億元,是它年收入的1.1萬倍。
這家袖珍公司名叫VirnetX,它沒有銷售任何實際的産品或服務,其CEO、首席科學家等核心人員的相關資料也十分模糊。那VirnetX究竟是做什麼的呢?它主要靠專利訴訟“碰瓷”以賺取收益,在業界,這類公司有一個統一的稱謂,即“專利流氓”。在蘋果公司之前,微軟也是“受害者”,當時微軟花了2300萬美元,與VirnetX就Skype技術的專利糾紛達成和解。
讓我們看看VirnetX是怎麼做到的吧!
訴訟争議的核心:賠償金額的裁定
VirnetX與蘋果公司的恩怨要追溯到2010年。當時位于内華達州的VirnetX公司在德克薩斯州東區的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位于加州的蘋果公司的FaceTime、VPN on Demand和iMessage侵犯了其四項安全網絡(即虛拟專用網絡)和安全通信鍊路的專利,并要求蘋果為侵權支付賠償。此後,兩方一直進行了10年的法律拉鋸戰。期間,這個專利侵權案經過4次審理。直到2020年2月,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蘋果公司的上訴,該案将退回德州地方法院,要求執行4.4億美元的賠償,今年3月,蘋果公司最終支付了這筆專利費,這起訴訟侵權案由此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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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新的這筆涉及金額5.028億美元的訴訟,始于2012年。雙方的核心争議點是仍是對于蘋果手機中FaceTime和VPN on Demand功能侵權賠償金額的裁定。據界面新聞援引彭博社報道,在這起判決中,原告VirnetX認為,蘋果設備中的視頻通話軟件FaceTime、專網功能VPN on Demand(VPN on Demand 是 iPhone 的一個功能,使人們可以訪問虛拟專用網絡)對其多項專利構成侵權。該案的陪審團被要求确定蘋果拖欠 VirnetX 的版權費。
得克薩斯州東區法院做出判決前,庭審持續了四天。雙方就賠償金額進行辯論。原告 VirnetX認為蘋果應該支付7.18億美元的侵權費用,這是基于每個設備120美分計算得出;而蘋果試圖就1.13億美元進行談判,它聲稱專利費不應該超過每個設備19美分。最終陪審團裁定的金額為每台設備84美分,賠償金總額為5.0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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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netX的首席執行官拉森(Kendall Larsen)當時在新聞通告中表示,這起官司經曆了10年、4場庭審、2次上訴法庭的判決才得到了“有利的判決結果”。
蘋果發言人對此表示失望,并計劃上訴。
他表示,“這起案件已經持續了十多年,其中的專利與我們産品的核心操作無關,已經被專利局認定為無效。這樣的案件隻會扼殺創新,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維權鬥士還是“碰瓷狂魔”?
相信不少人會對這家與蘋果拉鋸十年之久的公司感興趣,VirnetX究竟什麼來頭,能讓蘋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敗訴?
原告VirnetX是一家軟件上市公司,于1999年登陸紐交所。公開信息顯示,這家公司的核心技術是網絡通信技術,他們的宣傳中表示,就連美國中央情報局都在使用他們的通信技術。
截圖來源:VirnetX官網
不過,更多人知道這家公司是因為它的另一個名号——“專利流氓”。
VirnetX被稱為“專利流氓”的主要原因是,這家公司被指控沒有銷售任何實際的産品或服務,而專利起訴是VirnetX其絕對的收入來源,用大白話來說就是“碰瓷”。
更令人疑惑的是,在每經小編搜索該公司的資料時,發現其幾乎沒有任何産品、專利發布的消息,就連其CEO、首席科學家等人的資料都非常少。
公開資料顯示,這家公司赢得了針對各種技術大廠的知識産權訴訟。自2010年以來,VirnetX一直與蘋果、思科以及微軟等公司打官司。
其中蘋果的專利賠償為其帶來了巨額收入。今年3月,VirnetX與蘋果始于2010年的官司完結,蘋果支付了超4.4億美元侵權費用,是VirnetX全年收入的愈3500倍。根據該公司年報,其2019年的收入僅為8.5萬美元。以此計算,此次侵權賠償的金額相當于其年收入的5900倍。
此外,2014年12月,微軟和 VirnetX以2300萬美元和解了有關Skype技術的專利糾紛。
截至11月3日,VirnetX股價報5.04美元,較前日下跌了9.03%,總市值3.6億美元。
蘋果屢次遭遇專利訴訟案
蘋果因為專利吃虧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蘋果正面臨多起涉及巨額賠償金的專利侵權訴訟,包括一起來自中國企業的訴訟。今年8月,上海智臻智能網絡科技(小i機器人)在上海起訴蘋果,認為蘋果的智能語音助理Siri侵權其專利,索賠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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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中國2010年,蘋果公司以2億美金收購了Siri.Inc.(成立于2007 年)。2011年12月6日,蘋果公司首次在其發布的iphone4S手機上推出Siri,即智能個人助理服務,其後又在iphone5、ipad3、ipad4、ipad mini、iTouch4等産品中陸續搭載Siri。經對比分析,Siri技術方案落入小i機器人完全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 ZL200410053749.9号專利(2004年申請、2009年授權)範圍中。
2012年6月21日,小i機器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公司專利侵權。蘋果公司聲稱其在中國沒有訴訟材料接受機構,法院依法啟動境外司法送達。
經過長達八年的拉鋸戰,2020年6月28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以終審判決程序确認小i機器人專利權的有效性。接下來的問題是判定Siri是否構成侵權。
根據财新網報道,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曾分析,100億元的索賠金額或是基于Siri相關産品的銷售額計算得出,依據是否充分還要審理。一般而言,專利侵權訴訟很有可能走向和解,如果蘋果評估專利侵權的可能性較大,很有可能願意支付一定的和解金。
而在更早的2011年,蘋果與諾基亞就因為技術專利問題打過官司,這場訴訟最終在2017年以和解告終;2012年,蘋果與三星也因為手機外形專利等知識産權發生過糾紛,這場訴訟同樣持續了很多年,并終于在2018年以和解的方式落幕。
編輯|程鵬 杜恒峰
校對|何小桃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财新網、AI前線(ID:ai-front)、智通财經app
IT之家、VirnetX官網、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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