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
畢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聯合
畢節市公安局金海湖新區分局
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金海湖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執法人員
對金海湖新區無證歌舞娛樂場所進行了突擊夜查
檢查組根據前期摸排情況,對畢節市金海湖新區郦江緣娛樂會所、夜之城音樂會所、朋友圈音樂餐吧同時進行突擊檢查。
經查,3家歌舞娛樂場所均未取得《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涉嫌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且經營場所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隐患。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貴州省安全生産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當場責令3家娛樂場所立即停業整頓,辦理相關證照,并對所點唱服務器等經營設備實施了證據先行登記保存處理,同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告知經營業主在未取得相關證照前不得再擅自營業。
據悉,此次突擊行動,聯合執法檢查組共出動執法人員38人,執法車10輛,依法取締無證經營歌舞娛樂場所3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3份,依法扣押點歌系統、專業功率放大器、無線話筒接收器、點歌屏等點歌唱歌設施設備31台。
下一步,執法部門将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打擊無證經營行為,确保春節期間我市文化旅遊市場安全、有序。
那麼申請設立娛樂場所經營,需要走哪些程序呢?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程序
一、申請設立娛樂場所經營,分初審籌建和最終審核2個階段;
1、一次性告知或網上下載資料
申請人前來窗口咨詢申請娛樂場所經營項目,窗口工作人員及時講解關于申請該項目的一些申請開辦條件,并一次性告知經營戶提交的籌建申請材料或在(貴州政務服務網)網上下載資料。
2、申請
提交下列初審籌備材料:
(1)歌舞娛樂場所申請登記表
(2)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投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4)投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無《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情況的書面聲明
(5)房産權屬證書,租賃場地經營的,還應當提交租賃合同或者租賃意向書
(6)經營場所地理位置圖
(7)場所内部結構平面圖
3、受理
受理經營單位提交籌備申請材料。
4、審查
審批單位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初審籌備申請材料後,應當對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填寫《娛樂經營場所勘察情況登記表》。
5、公示
對符合條件拟設立的娛樂經營場所,應當在設立場所、文化主管部門辦公場所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10日。
6、決定
文化審批部門經現場審核符合要求,作出準予法定的,向申請單位頒發《同意娛樂場所籌建通知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二、最終審核階段
申請人完成籌建後,提交最終審核材料向縣級文化部門申請最終審核。
1、受理(終審材料)
(1)消防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如《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2)環境保護部門的批準文件複印件,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
(3)遊藝娛樂場所需提供:遊戲遊藝設備機型機種及清單
2、審查
文化審批部門對申請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和《貴州政務服務網》網上申請,經審查核實和現場驗收已基本符合要求的,并作出準予批準。
3、決定——同意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
記 者:孫繼霞
編 輯:孫繼霞 吳春妹
編 審:鄒江川 邱 靖
監 制:楊廷兵
總監制:朱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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