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江西日報官博在微博發布這樣一條消息——【注意啦!江西婦女妊娠14周以上堕胎要出具證明】省衛記委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全省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技術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孕婦超聲檢查台賬登記制度,并有兩名以上的醫務人員簽名情況。我省規定,14周以上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提供三名以上醫務人員簽名的醫學診斷證明及非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提供計生證明等。
此微博一出,立馬引起轉發評論争議。評論的聲音大緻分為兩種,一種是質疑意見——這個政策的目的和依據是什麼?有沒有過征集意見期和召開聽證會的程序?在沒有性教育的基礎上施行這個政策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有考慮嗎?婦女的生育權在這個國家仿佛就是個笑話。這下你的子宮别說你了,連你老公,家長也做不了主了。
還有一種意見是認為此項政策是為了保護女嬰的出生率,平衡男女比例。其實早在2005年國家衛計委就出台了《關于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别鑒定和選擇性别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上海、安徽、河南、江蘇、廣西、海南、甘肅等地都早有類似規定。而國外對于堕胎更是嚴格。在我國無痛人流10周以内做,藥物流産6-8周,緊急避孕事後72小時,14周以上需要開具證明這一舉動明顯是針對性别歧視的無奈之舉。
也有的女性知道政策可能是為了保護女嬰從而提出其他疑問“如果是為了調節因鑒定嬰兒性别後堕胎導緻的性别比例失衡,那生産後溺死/捂死/踩踏/虐待/買賣女嬰的量刑改革有沒有跟進呢?如果衛計委的這項措施不是針對非法鑒定嬰兒性别,那我隻能說你國真是過于厲害了。”即使政策是為了平衡性别比,也不能因為阻止人為性别篩選而剝奪女性生育權,生下來的女嬰被殺死的還少嗎?
其實大月份、随意堕胎确實影響婦女健康,但這需要加強性教育增進性自主來解決,大部分反應激烈的女性在意的是自己的生育權。國家的政策出發點是好的,隻是沒法考慮到中國這麼多女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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