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幾個月?10月21日,從市人社部門獲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财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50号)規定,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後,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滞納金,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幾個月?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10月21日,從市人社部門獲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财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50号)規定,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後,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滞納金。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緩繳社會保險費堅持自願原則,我市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緩繳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目前,我市各級人社部門已大力推行“網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方式,方便市場主體辦理緩繳業務。同時,符合緩繳政策要求的市場主體也可按照前期發布的申報流程,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線下申報。
市民中心人社服務大廳 3796297、3796285
襄城區社保辦事處 3607173
樊城區社保辦事處 3819965
高新區社保辦事處 3721107
東津新區社保辦事處 2516078
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 3063528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3607030
市工傷保險中心 3607473
(未經許可 不得轉載)
記者:王晖 | 通訊員:徐涵
編輯:易安然 | 校對:劉斌貝
責編:李丹 | 審核:周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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