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認識需要借助抽象思維?來源:深圳特區報原标題:促進自發秩序才是理性的,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理性的認識需要借助抽象思維?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标題:促進自發秩序才是理性的
“理性”一詞有不同的含義,在這裡,“理性”是指正确認識自己的利益。如一個人想增進自己的利益,那麼他應該支持那些有助于增進自己利益的行動、政策等。他的選擇會影響到他的利益,所有的制度、法律和政體都是他選擇的對象,都與他的利益相關。
我們知道,個體的目标要借助于一個秩序才能達成。良好的秩序使他能夠利用他人的知識,達成自己的目标,他的每一個行動都需要借助于他人的知識。如使用手機是利用他人生産手機的知識,駕駛汽車是利用他人生産汽車的知識,點外賣是利用他人做菜的知識,等等。個體的行動都是嵌入在一個秩序框架中,後者構成他行動的背景,個體生活在這個秩序框架中,如小草生長在土地上一樣,土地被破壞了,小草便無法生存。他在多大程度上能夠達成他的目标,甚至他有什麼目标或手段可供選擇,都受制于這個秩序框架。假如秩序框架不斷改善,他就有機會不斷地追求新的目标。相反,如秩序框架受破壞,之前輕松就能夠實現的目标将變得無法實現,之前能夠滿足的需求或許再也滿足不了。
例如在戰火紛飛的國家,想保證安全都很困難。還比如,計劃經濟時代,想吃頓飽飯都會很困難。所以,個體所處的“秩序”對他的幸福是非常重要的。這樣的秩序是開放性的,他不具體地限制個體的行動,或者說,個體的行動隻受普遍的一般性規則的限制,這種規則不是政府制定的。這樣的規則形塑了個體生存的秩序,有助于普遍利益的增進,所以,我們也稱這樣的規則為正義的。
但是,這種開放秩序是容易被破壞的。不僅戰争會破壞它,所有背離上述規則的制度與政策都會破壞它。如各種管制、幹預或人為的壟斷,特别是信息傳播方面的障礙,以及為實現特定目标而制定出來的政策等,所有這些都會阻礙開放秩序的形成,使個體的利益受損。這種通過秩序造成的損害往往是“間接”的。如戰争會推高原油等大宗商品價格,使沒有發生戰争的國家的國民也要花更多錢加油,當然還可能有其他方面的代價。
個體的行動必然會涉及兩個方面,即“他的具體目标”和“他所處的秩序”,這也意味着他的判斷也涉及兩個方面,一個是判斷他選擇的手段能不能實現他的具體目标,另一個是判斷他人的行動究竟是破壞還是有助于他所處的秩序。普通人往往隻在意第一種判斷,而忽視第二種判斷。他認識不到,假如秩序框架被破壞,他的利益将受損。或者說,當秩序被破壞時,他感覺不到,這就是所謂的“溫水煮青蛙”。一個例子是,之前生活在計劃經濟時代中的人們,大部分認為計劃經濟會使他們生活更美好。
所以,上述那種與開放秩序的形成相關的規則為我們做出“理性的判斷”提供了依據。或者說,“理性”就是能夠認識與理解這種規則,把這種規則作為判斷某種行動(如戰争)或制度是否增進自己利益的依據。如前所述,這種規則也是判斷正當性的标準。相反,非理性是指缺乏這樣一種标準,或沒有認識到存在這樣的标準,他的判斷是随意的,是建立在不可靠的認識之上,若根據行動主體的“身份”來進行判斷,這種判斷顯然是非理性的。(朱海就)
責任編輯: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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