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是從2009年開始實行的以提高義務教育教師教學積極性,所需資金由地方财政負責支出,地方财政根據相關政策和規定核定總量後發放,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作為教師工資構成中的組成部分,績效工資自然是提高教師工資待遇的重要來源之一。
雖然各地績效工資标準由于地方财力不同和與之挂鈎的教師職稱級别不同而各不相同,但按照最新的事業單位人均績效工資數額按照崗位聘任等級發放标準,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工資的最低級也就是初級十三級也有 11400元/年,這對工資待遇整體上仍是偏低的教師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今天有位雲南大理的老師給我發來私信(如上圖所示),說所在縣從2020年4月份起就扣除每位教師每月2500元的績效工資,被扣除的這些錢是用來修建高速路了。在國家層面一直強調要落實教師工資的情形下,每月都要扣除教師這麼多的績效工資就是嚴重的違規行為了,是典型的挪作他用。
現在有很多地方在加速發展當地經濟而缺乏資金支撐的時候,通過城投公司扣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相當數額的工資作為資金來源渠道已成為一種常見而普遍的運作模式而且還是當地政府牽頭組織,如果若幹年之後能夠連本帶息歸還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算好的,就怕有“借”無還,永久被挪用。
當年曝光的貴州省大方縣拖欠教師工資事件想必老師們還是記憶猶新,貴州省大方縣5年共拖欠教師績效工資、生活補貼、五險一金等費用近5億元挪作他用。雖然最終相關職能部門和人員得到了問責以及拖欠款項也是限期得到了補發和補繳,但像雲南大理某縣這樣每月扣除教師2500元績效工資另作他用的違規行為卻仍在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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