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們對食物的要求
不僅是填飽肚子那麼簡單了
除了講口味、講營養,
也要講情調、追求标新立異...
話說小坊今天中午
在幹盒飯的時候
就被一系列
“貧窮限制想象”美食所震撼!
你聽說過閃閃發光的金箔
還能放在食物中的嗎?
BBC紀錄片《億萬富翁們的饕餮盛宴》中曾提到過這樣一道”鑽石甜點",它由各式珍貴食材組成:馬來西亞的椰奶、馬達加斯加的香草以及混有苦艾酒的麝香貓咖啡,頂端還覆蓋24克拉的金箔。
這樣一盤甜點
售價超過400英鎊
折算成人民币的話超過3000元!
不過這種裝範兒,還真不是外國獨有,實際上在中國古代也有食用金箔的記載。《本草備要》中記載金箔:性味辛平、有毒,功用為鎮心肝、安魂魄。
最近類似的畫面出現在了
上海的一家日料店,
不同于高級甜品,
店家在把金箔灑在了壽司上!
有沒有坊友想要嘗嘗?
但此刻小坊隻能告訴你——
放!棄!吧!
從2001年開始,
我國的食品法規定——
金箔既不是食品的生産原料
也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被禁止添加進食品中
2021年8月12日,上海長甯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餐飲企業檢查時,現場在廚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見1瓶已開封、處于使用中的金箔。
現場檢查圖片
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從淘寶網某店鋪購入2瓶金箔,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将金箔作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産菜品“炙烤和牛壽司”中,并對外以每份人民币48元進行銷售。
自2021年6月2日起至案發,當事人共生産、銷售添加金箔的“炙烤和牛壽司”122份,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币5,856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币5,856元。
當事人使用金箔生産、經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禁止生産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産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産的食品”的規定,構成用非食品原料生産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長甯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小坊也在淘寶上搜索了一下
類似被查處的金箔
一瓶0.5克,價格還不到100元!
而眼下的足金金價
1克基本在350元左右
0.5克就是175元左右
這1瓶100元不到的金箔
到底有多少“金”
細思恐極……
小坊鄭重提醒
網絡上售賣的所謂的可食用金箔
在原料來源上并不明确!
而且重點說一句
金箔實際吃上去沒有任何味道!
(可能隻有金錢的味道...)
(網絡很火的“金箔冰淇淋”,小坊在旅遊時也曾跟風買過
↑)
如今好吃的東西那麼多
何必花大價錢去嘗沒味道的東西呢?
最後小坊問問大家
你吃過最“奢侈”的食材是什麼?
跨年大餐你打算吃些啥?
歡迎評論區留言!
綜合長甯區市場監管局、上海市場監管
來源: 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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